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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助力电力转型 ——广东虚拟电厂样板和江苏绿电直供样板分析

2025-04-17 10:57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刘明明关键词:虚拟电厂绿电直供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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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对于“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的要求,强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并保障电力的安全供应。在新模式和新业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通过虚拟电厂和微电网模式聚合用户侧资源,探索新能源直连供给机制等。

广东和江苏是我国经济体量大、用电量高的两个省份。广东火电装机占比约55%,江苏火电装机占比约54%,均超全国平均水平,且都面临着较大的能源转型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两省在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具备先行的必要性和探索的空间,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打造虚拟电厂市场化建设的“广东样板”

广东在国内率先推动虚拟电厂市场化落地。2024年11月,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成为国内首份省级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文件。这一方案允许虚拟电厂规范化参与电能量(现货、中长期)市场、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市场,为虚拟电厂提供了多样化的收益预期,有望打造成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样板。然而,要真正实现虚拟电厂的常态化运行,还需要充分考虑广东自身的资源禀赋、市场基础以及电力系统发展现状,进而实施针对性的优化策略。

广东是能源消费大省,但本地资源禀赋相对较弱。省内核电、抽蓄和气电资源丰富,相关装机规模均居全国第一,具备一定的电力调节能力。目前,广东省水能资源基本开发完毕,而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尚未大规模开发利用,海上风电资源利用不够充分。因此,分布式发电和海上风电将为广东能源转型提供更多助力。

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广东GDP总量常年稳居全国第一,服务业高度发达,营商环境好,终端用户对电价的承受能力较高。尽管区域发展不均衡,但经济韧性强,市场体系较为成熟,为市场化电力交易的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广东需求侧出现多样化的新兴主体,对电力交易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不仅有利于电力市场创新,也为虚拟电厂的常态化运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角度看,2019~2024年间,广东省新能源装机占比从6%增至26%,最大电力负荷从1.12亿千瓦增加至1.57亿千瓦,电力系统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与日俱增。值得注意的是,分布式光伏的广泛应用已引起负荷分布的变化。在峰谷电价和现货市场引导下,用户侧储能和电动汽车的充放电行为也在改变系统负荷,因此广东电力负荷出现了高峰负荷下降、低谷负荷反升的现象,这些都是用户侧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具体体现。随着新能源发电的持续增加,电网面临的新能源消纳压力逐步加大,凸显了发展虚拟电厂的必要性。

广东的电力市场建设总体走在全国前列。其中,现货市场的发展最为突出。然而,需求响应交易发展并不理想。2023年和2024年,广东均未开展需求响应交易。

虚拟电厂的常态化运行前提是,通过可预期、可持续的收益信号来激发需求侧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当前各地实践经验来看,虚拟电厂的发展距离常态化运行还有很多细致工作亟待完善。

近期来看,广东应继续积极探索,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率先实现虚拟电厂的常态化运行。目前,广东虚拟电厂可以通过参与需求响应项目获得收益,也可以参与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对于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应重点关注项目补贴资金的可持续性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性,以提升市场主体的长期参与意愿。对于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应聚焦于局部和配网层面的价格信号挖掘,落实相关文件中提出的“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更低电压等级延伸,为新型经营主体响应市场需求提供更加准确的价格信号”。这将有利于虚拟电厂基于价格信号了解配电网层面的供需情况,从而优化交易策略和调节能力,也将有效支撑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虚拟电厂市场化建设的“广东样板”。

为全国园区提供绿电直供“江苏样板”

江苏在国内率先启动了绿电直连供电试点。2025年2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这一新模式不仅能帮助企业降低消费绿电的成本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有助于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从消费端支撑全省电力转型。

江苏地形相对平坦,但可利用土地资源少,人口密度大,能源开发受多重因素影响。光伏发电的地皮需求受生态保护、水利、林业和海洋管理政策的制约,发展空间受限。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好,特别是深远海区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但深远海风电面临技术突破和高额投资的挑战。作为“电从身边来”的重要资源,海上风电将成为江苏绿电直供的重要来源之一。

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江苏省GDP总量常年稳居全国第二。省内经济发展较为均衡,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产业园区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园区经济产值占据江苏经济的半壁江山。同时,园区也是外向型企业的主要集聚地,绿电需求大,园区零碳化发展势在必行。

尽管江苏在绿电需求端具备优势,但从电力系统运行角度来看,新能源消纳仍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江苏省新能源发电与负荷消纳呈逆向分布态势,99%以上的风电和66%以上的光伏发电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约60%的负荷分布在长江以南地区。省内电源侧调峰资源潜力有限,抽蓄匮乏,过江通道输送能力偏弱,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导致省内灵活调剂能力不足。随着新能源比例的进一步增加,消纳压力将愈发凸显。因此,江苏急需在优化现有能源结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绿电直供模式,推动新能源资源的高效消纳。

2024年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创新实施“三进工程”,即“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并且在2025年初率先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确定在三市试点5个绿电直供项目,在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之间规划建设绿电专线,是绿电直供的落地之举。数据显示,2024年,江苏省累计成交绿电1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绿电交易规模显著扩大,显示出市场需求的旺盛与绿电直供模式的潜力。

近期来看,江苏省应重点推广绿电直供试点,推动园区零碳化。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和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规划建设,推动“绿电进园区”,统筹推进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和陆上输电通道建设,增强源网荷储灵活互动调节能力,进一步促进绿色能源与沿海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并获得支持,根据附近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情况,规划布局绿电直连线路,并理顺不同经营主体间的利益分配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江苏不仅能降低园区的绿电使用门槛、提高园区内企业国际竞争力,还能有效提高绿电的消纳能力,助力实现江苏新能源发展目标,为全国园区转型创新提供“江苏样板”。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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