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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企业债券”相关结果549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11-14

      支持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中期票据、绿色短期融资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1-10

      支持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中期票据、绿色短期融资券等,探索创新碳期货、碳期权、碳托管、碳回购等金融衍生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展绿色保险创新,开发生态系统碳汇保险等保险形式。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9-21

      鼓励具有发展前景、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利用企业上市、股权融资、金融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资金问题。落实重点项目能耗保障。

      来源:交通银行2022-06-06

      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降低企业债券承销费率,推动上海地区企业债券承销费率比上年平均下降40%左右。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境外债,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四)积极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5-10

      二是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信贷等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项目。

      来源: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4-28

      项目公司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方式获得。以上资金到位时间均需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以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工信部: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

      来源:工信部2022-04-13

      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拓展制造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来源:北京通州官方发布2022-04-13

      自2021年以来,城市副中心分行累计落地绿色贷款、绿色同业借款、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绿色企业债券承销等多个绿色金融业务品种,累计投放金额超120亿元,支持大中小微实体企业超200户,初步搭建了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4-12

      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持续发展”绿色债券。强化绿色金融评价,加快绿色信贷投放。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0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

      1794个项目!4.8万亿!2022年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点和项目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5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三、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促进重点项目尽早开工达产9.用地兜底保障。

      注意!3月15日前企业需披露碳排放信息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2

      披露主体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

      来源: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2022-02-17

      邯郸市国资委、市建投集团要加快绿色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破解瓶颈制约。三、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助推项目建设。四、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9

      重庆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规定5类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08

      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4)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4)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1

      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或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30

      本省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30

      充分利用国家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优越政策,大力推动第三方环保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2

      披露主体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1-12-22

      披露主体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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