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煤炭网2009-03-16
因此,煤炭企业不要抱有大幅提高电煤价格的不切实际的幻想,电力企业也应克服眼前的困难,依照市场经济规律,接受煤炭企业对电煤价格的合理小幅度调整,尽早达成长期或短期的电煤购销合同,以促进两个行业的高速、稳定
来源:www.chinapower.com.cn 2009-03-12
据了解,在2008年底举行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五大发电集团与煤炭企业购销合同没有签订,长期以来的“煤电之争”呈现加剧态势。“合同没签并不表示煤电关系的恶化。煤炭与电力两大行业的兄弟关系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