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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未验先投”相关结果118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厅2020-01-06

      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问题205个,扬尘污染问题2557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批建不符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635个,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不到位问题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19-12-24

      存在的问题(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来源:新安晚报2019-12-11

      据悉,此次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存在土壤污染及“双闪项目”未验先投问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厂存在遗留场地污染问题、铜陵印刷电路板产业园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与环评要求不符问题

      来源: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2019-12-11

      06什么是“未验先投”,存在的环境法律责任风险是什么?...“未验先投”实质上是指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情形。

      对“<mark>未验先投</mark>”和“进水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 怎样处罚才能避免“明显过当”?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9-11-08

      笔者拟以“明显不当”在司法审查实践中的适用作为分析基础,结合环境行政处罚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未验先投”以及“进水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两个问题,对“明显不当”在环境行政处罚中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在案例一中,虽然说针对“未验先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现行法律的要求,但是对于一些投资额较小的建设项目,即使适用最低20万元的罚款标准,该处罚金额相较于项目成本是否仍然具有处罚幅度上的“明显不当”?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10-28

      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的意见》。...明确关于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简称“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9-05

      经评估符合条件可以通过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等予以保留的企业,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的、视项目的环境敏感程度、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等因素,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来源:东莞时间网2019-07-10

      凤 岗东莞市蓝英实业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木工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密闭生产、未落实粉尘收集,擅自增设手工喷胶工序。凤 岗一无名印刷厂未取得环保手续,擅自开工生产,印刷车间产生的废气无 组织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3

      二、有关具体情形的法律适用(一)新条例施行期间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适用新条例进行处罚新条例施行期间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即建设项目在2017年10月1日以后(含当日)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9-04-25

      此外,光明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6年间,在位于江苏省大丰飞地的8个养殖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批先建、2个批小建大、1个未验先投,其中海北畜牧场、黄海畜牧场和丰海二场3个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江苏盐城有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4-08

      2016年6月,原木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二、项目变动情况1、锅炉由3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调整为2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9-02-20

      就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即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而言,查处时项目资产所有权已在第三方治理单位名下,此时应处罚原建设单位还是第三方治理单位会有争议。...在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下,涉及资产转让的,未验先投罚第三方更妥帖在第三方治理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的模式下,政府通过行政协议授予第三方治理单位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权,第三方治理单位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第三方治理单位

      来源:长城网2019-01-30

      针对该企业长期燃用不符合标准煤炭、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01-29

      针对该企业长期燃用不符合标准煤炭、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的规定,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14

      2016年6月,宾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01-02

      2、处罚主体为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且为双罚制(既罚单位也罚责任人,执法联想--未验先投也是双罚制但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有处罚权)3、违法后果对建设单位而言,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锐意创新攀高峰 破难攻坚保蓝天 擦亮环境执法“河北品牌”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11-12

      一些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仍是薄弱环节,塑料橡胶、化工、建材、铸造、焦化、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问题多发;项目监管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省、市两级共发现无环保手续、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

      来源: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2018-09-30

      但鉴于其行业的特殊性,项目公司极易涉及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或诉讼,其中包括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污染责任等方面。...二、项目公司环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为早日建成投产取得收益,部分项目公司存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开建或未经验收即投产的情况,其中以未批先建的情况较为常见。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18-09-29

      但鉴于其行业的特殊性,项目公司极易涉及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或诉讼,其中包括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污染责任等方面。...二、项目公司环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为早日建成投产取得收益,部分项目公司存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开建或未经验收即投产的情况,其中以未批先建的情况较为常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0

      环保、公安部门联动执法,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七、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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