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伪造监测数据”相关结果1039

      来源:长城网2015-03-19

      据介绍,今年1月1日以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的2015利剑斩污行动重点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5类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化化网2015-03-18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来源:康姆德润达2015-03-13

      环境监测总站加强了仪器设备性能检测;进行点对点数据传输,避免干扰;建设远程指控平台;制定配套指标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比对测试等检测质量检查;并在其中选择378个站点作为国家直管站;强化责任追究,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人员严格追责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微信2015-03-12

      条规定了四种适用情形:(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5-03-11

      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中国石油报2015-03-10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27

      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久试不验的项目要尽快进行环保验收,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本次检查发现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科技日报2015-02-26

      据此,《办法》列举了4种典型违法排放污染物情形,一是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来源:法制日报2015-02-21

      如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应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等10种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并明确主要责任人应引咎辞职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17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2015-02-16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条规定了四种适用情形:(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委托监测相关记录、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如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污行为。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2、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新《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4款规定,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12

      切实强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来源:法制日报2015-02-12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保部门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来源:新华网2015-02-11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

      【解读】新旧《环保法》哪里不一样

      来源:海通证券2015-02-10

      排污企业:对于偷排、伪造监测数据、企事业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除了以上几点之外,新《环保法》中补足了部分原有环保法中的部分监管漏洞,如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列入违法排放事项;规定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04

      同时,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也将承担法律责任。...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环境监测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影响政府环境决策和环境执法的基础性工作。

      来源:康姆德润达公司2015-01-26

      环境监测总站加强了仪器设备性能检测;进行点对点数据传输,避免干扰;建设远程指控平台,观察审核数据有效性;制定配套指标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比对测试等检测质量检查;并在其中选择378个站点作为国家直管站;强化责任追究,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人员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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