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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公益宣传”相关结果278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6-16

      第八条【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港口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港口污染防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港口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并对港口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13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乡村振兴的公益宣传,报道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开展乡村振兴竞赛活动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12

      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第七条【宣传和舆论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和培育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2-05-31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广播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积极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来源:常州人大2022-05-27

      新闻单位应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和监督等活动。...第九条【宣传教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带头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生活垃圾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6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作的公益宣传。第七条【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乡村清洁,有权劝阻、制止、投诉、举报影响乡村清洁的行为。...第六条【宣传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普及乡村清洁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清洁活动。

      来源:晋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05-24

      第十条 【宣传教育】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5-14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22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普及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2-04-06

      第八条 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和管道保护知识的公益宣传,对危害管道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来源:四川省人大网2022-04-03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依法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等应当将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31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2022-03-25

      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规范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消纳的公益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第六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宣传普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规范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消纳的有关知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23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鼓励环保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和监督活动,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17

      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第十条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严格禁止将固体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处置。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03-09

      第二十二条【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任】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具有生态文明教育功能的单位、场所开展生态文明公益宣传;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创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01

      第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28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等宣传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22

      第七条(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加强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及监管行为的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18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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