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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转供电”相关结果1739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19-09-1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排查整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通知》,督促转供电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转供电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严格规范售电公司代理转供电主体购电的市场行为。

      商铺电费最高超万元到底怎么回事? 物业: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

      来源:颍州晚报2019-09-12

      相关部门:电价不符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查阅到《阜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发改服价函〔2019〕57号),其中提到,转供电单位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2019-09-11

      规范电价收费 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的行为,此次电价调整也对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做了全面规范。

      来源:浔阳晚报2019-09-11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也不清楚转供电方是如何向用户收费的,不过按照规定,转供电方是不允许收取高于核定价格的费用,“业主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此事”。

      来源:红网2019-09-10

      所谓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一个最为简单的判断标准,如果电费不是直接交给供电公司,那就是转供电了。转供电主体包括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

      所有<mark>转供电</mark>单位注意了!你还敢私自加价吗?规范治理来了

      来源:东平县广播电视台2019-09-10

      县发展和改革局近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供电企业组织召开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所有转供电单位需全面落实(鲁价办发〔2018〕103号)《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享能汇2019-09-10

      “四川商业综合体是转供电,我们想以投资的形式,在电价方面回收成本。工业方面,我

      来源:四川人民政府2019-09-09

      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待规范9月6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泸州市发改委召开了“转供电环节电价法律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各转供电主体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

      政府关于“<mark>转供电</mark>主体不执行降价政策”提示 不执行降电价政策违法!

      来源:电网头条2019-09-09

      问题就出在这转供电主体上。转供电主体有哪些?说到这里,有朋友要问了:“转供电主体这词听着有点专业,具体指哪些呢?”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政府关于电价的提示 不执行降电价政策违法!

      来源:电网头条2019-09-09

      问题就出在这转供电主体上。转供电主体有哪些?说到这里,有朋友要问了:“转供电主体这词听着有点专业,具体指哪些呢?”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来源:新华社2019-09-06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40万转供电主体,3800万转供户,每年用电量合计约两万亿度。...统计显示,2018年,吉林省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户共1348537户,经排查存在转供电用户主体753户,涉及68161家终端用户。实际上,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并非吉林省独有,在全国较为普遍。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19-09-06

      更多详情2.山东发改委:转供电单位投资光伏发电 不计入“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近日,山东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通知显示,转供电单位投资光伏发电(自发自用

      来源:重庆商报2019-09-06

      采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切实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5.12亿元。

      来源:经济导报2019-09-04

      转供电电价新政脚步更近了,山东省发改委已起草《关于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9月2日至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转供电单位”是指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9-03

      电改快讯山东省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转供电单位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非直抄用户具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条件的

      来源:山东发改委2019-09-03

      原文如下:《关于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探索建立“标准清晰、便于操作、易于监管”的转供电电价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大众日报2019-09-03

      据介绍,全市梳理排查100家重点转供电企业,作为首批走访调查重点,涉及济宁主城区和11个县、市,并通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订对转供电主体走访调查计划,加大各县(市、区)清理规范范围,在100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19-09-02

      详情如下:《关于完善转供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探索建立“标准清晰、便于操作、易于监管”的转供电电价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微昭通2019-09-02

      额么么,亲,看看你是不是转供电用户哟。如果你的电费不是交到供电局,那就是转供电啦。对了,国家说了,不允许转供电单位不合理加价!要让所有终端用户都能享受到这个福利。

      【电网主辅分离再出发 对售电市场影响几何?】北极星售电一周要闻(0826-083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08-30

      详情点击:3、天津市2019年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8-11月集中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天津市2019年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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