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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系统备用费”相关结果575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1-01-07

      2018年2月,江苏省物价局、发改委和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提出减半收取接入江苏电网的“三余”(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暂免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01-07

      对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各地区应参照当地大工业输配电价中的基本电价水平,并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合理制定。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继续减免系统备用费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1-01-07

      2018年2月,江苏省物价局、发改委和经信委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提出减半收取接入江苏电网的“三余”(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暂免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

      全国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盘点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1-01-06

      自备电厂准入方面,江苏、安徽、蒙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等地规则,在889号文基础上,增加了支付系统备用费的准入条款,对自备电厂承担公共责任的要求更为完整。

      电力现货市场背景下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交易分析

      来源:太阳能杂志社2020-12-17

      其中,山东省规定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必须公平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1.2 交易品种各地区的交易品种均包括省(地区)间交易、省( 地区) 内直接交易、合约转让交易。

      四川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12-07

      2016年及以后并入四川电网的新“改制”供电公司,功率因数调整、高可靠性供电收费、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工业企业阶梯电价、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统一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福建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公布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0-12-07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收政策和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免收政策继续执行。四、以上电价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五、大工业用户统一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价格。

      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公布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12-02

      2016年及以后并入四川电网的新“改制”供电公司,功率因数调整、高可靠性供电收费、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工业企业阶梯电价、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统一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福建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0-12-02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收政策和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免收政策继续执行。四、以上电价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五、大工业用户统一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价格。

      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发布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12-01

      2016年及以后并入四川电网的新“改制”供电公司,功率因数调整、高可靠性供电收费、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工业企业阶梯电价、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统一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福建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取消单列电解铝输配电价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0-11-30

      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收政策和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免收政策继续执行。四、以上电价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五、大工业用户统一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价格。

      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2020-11-16

      对于名单中拥有自备机组,且未足额缴纳国家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用户,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取消其参与2021年跨省区及省内电力交易资格

      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11-09

      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2.并网自备电厂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按政策规定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0-10-20

      第三章 信息披露内容第一节 社会公众信息市场成员的基本信息:(一)电网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供电区域范围,国家批准的发电侧上网电价、销售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及其他电力交易相关收费标准等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0-09-10

      第三章 信息披露内容 第一节 社会公众信息市场成员的基本信息(一)电网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供电区域范围,国家批准的发电侧上网电价、销售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及其他电力交易相关收费标准等

      来源:新疆发改委2020-08-18

      pvc、电石等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参照执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备用费标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7号)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8月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公布如下:2020年

      来源:中国冶金报2020-08-14

      三是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国家电力系统内部发电企业单机容量均在600兆瓦以上,目前1000兆瓦是主力机组,而自备电厂单机容量普遍较小,在60兆瓦~200兆瓦左右。

      黑龙江哈尔滨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经营性电力用户可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08-10

      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按规定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达到能效、环保要求,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后,其自发自用以外用电量按交易规则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06

      政策 内蒙古第二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执行减免系统备用费政策的函内蒙古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第二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执行减免系统备用费政策的函,内蒙古第二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企业包括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第二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执行减免<mark>系统</mark><mark>备用费</mark>政策的函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0-08-05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内蒙古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第二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执行减免系统备用费政策的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339号,详情如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委印发《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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