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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结果452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4

      虚拟电厂是跨领域跨行业融合的代表性业态,一方面,伴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纵深推进,虚拟电厂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平台作用,为海量小规模、无法独立参与电力市场的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为电力市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1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04-11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硕电汇2025-04-11

      政策拓展:在《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中,明确规定虚拟电厂为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可以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

      议程发布!2025年电力市场创新发展论坛邀您参加!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4-10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逐步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新型经营主体陆续入市。我国电力市场迈入了“3.0”全新发展时代!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5-04-09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提出的“新能源直供电”,到《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提出的“绿电直供”,再到《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5-04-09

      同时,新型储能等调节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建设,亟需推动以市场化方式满足电力系统调频辅助服务需求,促进各类型主体公平参与提供调频辅助服务。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4-09

      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虚拟电厂在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04-08

      该细则于4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山西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具体规则。交易以月度、旬以及d-2日按需组织开展集中竞价,引导用户合理安排生产,给予新型经营主体收益预期。

      中国电力市场全貌——《2024年售电行业年度报告》重磅发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4-07

      这一年,我国电力市场发展成效显著,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化机制日益完善;绿电市场发展迅速,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多个省份实现结算(试)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

      来源: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25-04-07

      聚焦双碳目标下绿色转型要求,升级“风、光、储、充”接网服务,加快推进新能源接网工程回购,推动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在供电营业厅建立“一站式”服务专区,畅通绿电购买渠道,满足企业低碳转型需要

      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2 千万元人民币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4-03

      其中《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明确,本细则适用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抽水蓄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3-28

      支持新型主体创新发展,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相关市场规则制修订工作,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电能量市场、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优化新型主体调度运行管理。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5-03-28

      ,有序扩大现货市场范围,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协助新型经营主体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为新型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高效运行的市场环境。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3-2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5月电力响应交易注册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拟开展5月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准入、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1.注册具备注册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3-25

      》(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十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十四)《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3-25

      》(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十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十四)《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5-03-25

      十年间,我国电力市场主体数量从4.2万家增加至81.6万家,增长近20倍。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加速入场,多元主体友好互动的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3-24

      坚持改革思维、站稳人民立场,完善企业群众关注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等制度,促进供配电网健康发展,激发电力建设市场活力;对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豁免许可

      湖北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独立<mark>新型</mark>储能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3-24

      、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等)。...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完成注册手续后,可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配建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不单独履行注册手续,应在所属经营主体名下增加配建储能项目(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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