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电联2008-10-23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监察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法制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来源:中国石油报2008-02-29
2008年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将实施,要在商务部、质检总局领导下,做好化学品预注册,避免出口产品受影响。
2006-01-16
昨日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透露,为应对欧盟将于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信产部将于本月20日左右发布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