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2025-03-20
三是系统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等。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02-11
2.余能回收利用: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回收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如钢铁企业的高炉煤气余压、水泥企业的窑尾余热等,将其转换为电能或其他形式的可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2025-01-03
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5-01-02
第六届全国热电节能环保新技术交流研讨会 电力行协〔202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相关要求,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4-10-29
煤炭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煤矿智能化改造;高效低碳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油气先进勘探开发,汽柴油清洁增效;煤矸石、矿井水、粉煤灰、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4-10-16
:废变频器、节能设备、噪声控制设备、通风设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与回收、热电联产设备、燃煤锅炉节能、生物质能、废弃物回收、三废资源回收。...★工业废(污)水处理:膜分离技术及设备、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应用技术与设备、mvr蒸发器、脱盐设备、化学水处理、生物水处理等;★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及技术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2024-09-24
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
来源:湖南省工信厅2024-09-24
②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应用、氢能高效制备及利用、原燃料替代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③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2024-09-23
来源:国网江苏电力2024-09-20
以龙腾特钢的现代化钢厂用能微电网为例,该项目包括4.9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万千瓦/4万千瓦时储能、39台换电重卡以及码头岸电、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等。
来源: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08-21
在低碳工业领域,重点推动先进工业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污泥与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生物质碳材料技术、余热余压余能高效利用技术等应用技术创新。在低碳交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08-16
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余气利用、高效储能、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绿色建筑材料,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
来源: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2024-08-02
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等。四是低碳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利用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工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来源: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2024-07-16
团队服务了天津港全球首个“零碳码头”、国家会展中心屋顶光伏等重点工程建设,服务范围包括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等发电形式。...下一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将进一步引导职工积极挖掘工作中与众不同的“出彩点”和“闪光点”,加强内外部学习交流,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做好宣传展示,持续为公司“一体四翼”高质量发展输出经研风采。
来源: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7-15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4-06-20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24-06-03
支持产业园区运用技术数字技术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智慧管控、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绿色微电网等能源智慧管控系统建设,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育30家绿色园区。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05-17
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等。四是低碳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利用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工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04-18
来源:福建发改委2024-03-28
从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减轻企业负担出发,我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降低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闽价商〔2018〕53号)、我委《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669号)明确规定我省“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