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2-28
迎峰度夏期间,月末3日前在次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中公示次月省间购电预计损益标准,月内按周滚动修正,累计发送“关于应急跨省购电损益标准的温馨提示”短信181万条,帮助用户及时掌握当月、每周的省间购电价格信号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3-07-04
变化三:持续开展应急跨省购电预告为保障用户知情权和用电需求,2023年7月1日起因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原则上按照“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5-19
在月末3日前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公示次月应急购电预计损益标准,次月内根据工商业用电量和应急购电实际情况,每7天滚动修正一次并进行公示,次月结束后公示上月应急跨省购电损益最终结算标准。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3-05-19
三、完善应急跨省购电预告机制为保障用户知情权和用电需求,迎峰度夏(冬)期间,为保障用户用电需求,因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原则上按照“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3-05-18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2-09-23
二、当月发生的应急跨省购电费用,原则上按当月全体工商业用户实际用电量分摊,与当月工商业电费同步发行回收,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中注明“应急跨省购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