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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5-02-17

      在司法保障层面,自然之友诉国家电网甘肃分公司弃风弃光案开启了我国涉及气候变化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河。

      来源:新华社2023-05-29

      中方将帮助刚方实施数字转型计划,继续扩大同刚方的投资和融资合作,加强在农业、加工制造以及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和就地加工等领域互利合作以增加其附加值,支持刚方实现自主和可持续发展。...二、中方欢迎刚方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刚方愿在双多边层面就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同中方加强合作。三、中方高度关注刚东部局势,认为大湖地区国家是命运和安全共同体。

      来源:中外对话订阅号2022-10-19

      在2018年的“甘肃弃风弃光案”中,原告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认为被告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未履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在客观上导致了污染物继续排放,破坏了生态。

      来源: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2022-09-01

      【参阅案例】最高法发布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之九——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苏民终158号】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系盐城市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6-06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5-25

      、生物多样性和气候之间的关键联系、保持自然和气候行动势头四项议题与各方进行互动交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主席舒里克、国际能源署署长比罗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法国气候基金首席执行官图比亚娜,就cop27核心议题、全球碳减排进程、《巴黎协定》之友活动安排等议题交换意见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4-06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行动之友成员彭奎指出,能源粗放式发展不仅会直接导致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会引起气候变化,从而威胁生物多样性。...其一是某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和栖息地的直接破坏依然严重,使经济发展和自然保护的冲突难以平衡。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8-11

      自然之友垃圾减量项目主任孙敬华表示,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更能体现公平性和“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当前,北京市厨余垃圾的实际收运、处理成本,远高于向非居民单位收取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

      来源:汇业法律观察2021-08-10

      三家公司被自然之友和绿发会发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尽管被告答辩提出,案涉地块已由地方政府收储并交付,环境污染修复责任应由地方政府承担。

      14万吨固废堆放22年 这家化工企业被罚130万!

      来源:环保化工平台2021-06-11

      ▲被铬渣污染后的河边,植被枯竭,寸草不生含铬废渣-危险废物2011年10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向本院提起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请求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2021-02-25

      律师:任何使用海域行为都需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公益律师马荣真近年来一直关注海域生态保护。...马荣真介绍:“使用海域既包括围填海这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也包括此案涉及的在海上建漂浮酒店这种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这些都需取得海域使用权才可以。”

      来源:光明日报2020-12-11

      此前一审判决原告北京市朝阳区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败诉,二审虽然改判三家污染企业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向两环保公益组织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并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但在确认三家污染企业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成立的情况下

      来源:金台资讯2020-09-25

      9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迎来终审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江苏大吉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大吉公司认为,自然之友章程中载明的业务范围不涉及大气污染,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公司未能及时技改是因盐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未及时批准技改立项,应当减轻或免除上诉人的责任。

      来源:交汇点2020-09-25

      9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迎来终审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江苏大吉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大吉公司认为,自然之友章程中载明的业务范围不涉及大气污染,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公司未能及时技改是因盐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未及时批准技改立项,应当减轻或免除上诉人的责任。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2020-08-31

      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简称“自然之友”)上诉要求,判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止建设,彻底消除对绿孔雀等珍稀物种生存的重大风险。

      九年终结案!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结案

      来源:中国环境2020-08-11

      自然之友供图 01 提起诉讼,法院受理2011年8月31日,在自然之友一间狭小的会议室里,来自北京、云南、广东和湖北武汉的专业律师正在交流各自收集到的证据,讨论诉讼技巧。

      来源:阿拉善SEE珠江项目中心2020-07-10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2017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针对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系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生产过程中长期超标违法排放的事实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中国科学报2020-05-13

      自然之友法律顾问刘金梅说。但法院同时判定,原告自然之友未证明被告之一的昆明设计院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违法行为,其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此,自然之友在一审结束后,第一时间联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性中国和阿拉善see基金会,

      来源:上游新闻2020-05-07

      、差旅费230000元;驳回自然之友、绿发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受访者供图二审污染企业被判公开道歉因不服一审判决,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上诉。2018年12月19日,此案在江苏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0-04-20

      2016年国内首例气候变化诉讼“自然之友诉国家电网‘弃风弃光’案”审理过程一波三折,如今仍面临一系列法律困境。尽管如此,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目的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近年来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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