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06-25 16:20:58
、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经责令改正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的...经责令改正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不真实内容、弄虚作假行为);(二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未按国家技术规范建立并保存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经检查发现后,10个工作日完成整改的;(二十一)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