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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树华:发展天然气发电需遵循四点

2012-10-23 09:10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关键词:天然气发电天然气米树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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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天然气发电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米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认真听取国内外主要燃机制造厂商技术介绍和华北电力设计院专题讲座后,米树华强调,各分(子)公司及项目单位要认真吸收和消化会议内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应用。

会上,米树华针对国电集团公司天然气发电发展现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燃气发电项目开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天然气供应量将明显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明显增强,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和转换效率亟待提高,天然气发电条件将日益成熟,天然气发电比例将逐步增大,国电集团公司天然气发展空间非常广阔。各分子公司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快天然气发电项目发展工作。二是要科学立项,扎实做好燃气发电项目开发工作。要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做好燃气可靠性分析,落实有关政策、项目资本金和融资方案,同时要坚持“效益优先”原则,符合所在区域能源统一规划。三是要研究政策,推动燃气发电又好又快发展。各单位不仅要学习已有政策,更要主动研究未来政策,多出研究成果,推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出台。要加强电价机制、电量销售机制、燃气价格机制、燃气供应量保障以及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政策等研究工作。四是要互利共赢,加强与燃机供应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加强与燃机企业的合作,以可靠的设备,先进的技术,最低的造价,不断提高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开发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燃气机组的维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也将促进燃气轮机技术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会议听取了美国GE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以及国内东方 电气集团、哈尔滨电气集团、上海电气集团的技术介绍,听取了华北电力设计院关于燃机项目设计方面的讲座,与会人员还针对燃机发电技术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互动交流。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能源院、电科院负责人,有关分(子)公司及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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