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垃圾处理有第三条道路吗?

2013-08-08 09:38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二恶英焚烧炉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由“处理垃圾”变为“管理垃圾”

垃圾焚烧必须建立在分类基础上,但目前缺乏通盘考虑,体系尚需建立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50%的区域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各省(区、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不管是业界的哪种观点,对垃圾焚烧达成的普遍一致就是要求垃圾分类。“如果垃圾不进行分类,其中含有的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一起放到焚烧炉里面,还是会对空气造成污染。”陈立雯表示。

“可以说我国的垃圾分类是继续在探索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徐海云介绍,对比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经验,建议首先要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包装垃圾收费体系,为包装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创造条件;而对于厨余垃圾,需要变换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为管理目标;厨余垃圾等分类收集首先从村镇地区突破等。

同时徐海云表示:“我们常常说的不分类就焚烧在资源利用方面是一种误读,比如垃圾中的废纸、金属等可再生资源,我们国家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彻底,原因在于大量的拾荒人员和废品收购人员因为经济利益会自觉地把有用垃圾进行回收。所以,要做好垃圾的分类,主要是要让垃圾回收的产业链符合经济规律。特别是针对低价值的物品回收,需要相关机制将回收的成本效益内部化,提高相关回收企业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比如餐厨垃圾和废旧塑料袋,可能没有拾荒者和收购者需要,那么这一部分的补贴就应该由政府承担,把各个环节的经济账算明白,垃圾分类会做得更好。同时,还应该在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律、机制和管理体系方面多下功夫想办法。”

相比徐海云在操作方面的建议,陈立雯则更关注执行主体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垃圾还处在‘处理’阶段,如何由‘处理垃圾’变为‘管理垃圾’应该是政府研究的课题。”陈立雯表示,无论是垃圾焚烧还是填埋,都是暂时的应对办法,而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应对垃圾问题必须要从源头减量,而减量和回收工作则涉及税收政策、环保立法等问题,这些工作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无法统筹考虑。在目前的管理体系下,废物处理、减量、回收、包装物管理等工作各自为政,法规政策的制定出台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形成完善、综合、有效的体系。同时,部门职能的条块分割也给政策实施带来不利因素。

虽然对垃圾焚烧的争议还会存在,中国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还没有建成,但焚烧发电的比例却是逐年上升。今后3年,我国还需建设150余座900吨级垃圾焚烧厂。

对此,徐海云提醒,并不是任何地方都适用于垃圾焚烧,比如我国的西部地区,相对地广人稀,就可能更适合填埋的处理方式。“同时,也要防止个别地区把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政绩工程,盲目图规模,图速度。在规划和建设垃圾焚烧场时,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科学研究,在预计城市发展和垃圾增长趋势的同时,也要想到未来城市人口和垃圾减少的可能,防止垃圾焚烧厂无垃圾可烧的尴尬局面出现。”徐海云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焚烧发电查看更多>二恶英查看更多>焚烧炉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