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管理正文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核能行业行规行约(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4-01-09 10:02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关键词:核能行业核能行业协会核安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核能是维系国家安全、能源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核能行业协会的所有会员单位,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地承担着发展我国核电事业艰巨而光荣的历史性任务。由于核能对安全的特殊要求,更显制定核能行业行规行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实现又好又快安全发展核电的目标。

经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现将《中国核能行业行规行约》予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核能行业及协会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促进核能行业健康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特制定中国核能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建立核能行业和协会会员单位的自律机制,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市场行为,制定中国核能行业行规行约,是核能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体从事核能行业诸如核设施建设、运营、研究设计、建筑安装、设备与仪器仪表、核燃料循环、技术服务、人才教育培养等工作领域业务的会员单位,都要严格按照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关于开展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在经营活动与市场行为过程中加强自律,自觉遵守中国核能行业行规行约。

第二章 行业道德

第三条 核能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要认真践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4个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倡诚实守信的行业道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 核能协会会员单位之间,提倡团结互助和协调自律,努力发挥核能行业的整体优势。对行业中存在难点和重点问题,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采取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相互伤害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 提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讲究信誉、自尊自重,增强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资源意识和法制意识,坚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道德建设,树立核能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能行业查看更多>核能行业协会查看更多>核安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