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

2014-04-17 09:47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水电工程水电政策能源局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华电、国电、大唐、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水电工程是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在一些水电工程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顾客观条件赶进度和压工期、重大设计变更不规范、工程质量管理不严等问题,给工程安全带来隐患,甚至发生质量事故。为进一步提高水电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水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程建设质量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相继建成了一批大型、特大型水电工程,对我国的电力供应保障、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过多年的实践,水电开发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但目前水电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放任发展,必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安全。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是工程安全的基础和保障,是工程发挥效益的前提,一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将造成难以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也将影响水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水电建设正向西部高海拔地区转移,水文气象、地震、地质、交通运输等建设条件日趋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加,安全风险加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之本,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水电建设面临的复杂形势和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更加严谨、务实地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各项工作。

二、切实依法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自身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56号)、《关于促进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55号)等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质量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建设过程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一)进一步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和质量的总责任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开展水电工程建设。要依法依规招标选择参建单位;保证合理的勘测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按审定的方案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变更应经充分论证,并严格履行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组织开展建筑材料、工程质量检测,组织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

(二)强化勘测设计单位技术保障职责。勘测设计成果对工程质量安全具有决定性影响,设计产品缺陷导致的质量问题往往带有整体性和难以处理的特点。勘测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资源配置和科研投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产品质量过程控制,认真执行设计文件的校审、会审和批准制度;派驻现场的技术力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时发现建设条件变化并进行研究反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有关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应充分论证,现场设计文件应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履行相关审签程序;对创新性成果的运用应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

(三)规范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要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资源;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规范对分包、协作队伍的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三检制”,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要制定专门的质量保障和监督检查措施。严格质量检验,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

(四)严格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监理。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监理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保证现场人员、设备投入,确保对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应按合同规定组织或参加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工程查看更多>水电政策查看更多>能源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