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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全文)

2014-05-16 12:12来源:发改委网站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设施除尘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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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

任务: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有序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开发利用;提高机组利用效率,优先调度新能源电力,减少弃电。

目标:2015年,全国水、风、光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9、1.0和0.35亿千瓦,生物质能利用规模5000万吨标煤;2017年,水、风、光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3、1.5和0.7亿千瓦,生物质能利用规模7000万吨标煤。

措施:建设金沙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和雅鲁藏布江中游等重点流域水电基地,西部地区水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对中东部地区水能资源实施扩机增容和升级改造,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

有序推进甘肃、内蒙古、新疆、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等风电基地建设,同步推进配套电网建设,解决弃风限电问题,大力推动内陆分散式风电开发。促进内蒙古、山西、河北等地风电在京津唐电网的消纳,京津唐电网风电上网电量所占比重2015年提高到10%,2017年提高到15%。

积极扩大国内光伏发电应用,优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电力需求大、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稳步推进青海、新疆、甘肃等太阳能资源丰富、荒漠化土地闲置的西部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光伏电站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促进生物质发电调整转型,重点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醇电联产综合利用,加快生物质能供热应用,继续推动非粮燃料乙醇试点、生物柴油和航空涡轮生物燃料产业化示范。2017年,实现生物质发电装机11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产能达到500万吨;生物沼气利用量达到220亿立方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量超过1500万吨。

积极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重点在京津冀鲁等建筑利用条件优越、建筑用能需求旺盛的地区推广地温能供暖和制冷应用。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的梯级利用,大力推广“政府主导、政企合作、技术进步、环境友好、造福百姓”的雄县模式,建立中深层地热能供暖与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模式。到2015年,全国地热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

督促电网企业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按照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原则,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在更大范围内消化可再生能源。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推进大用户直供电,鼓励就地消纳清洁能源,缓解弃风、弃水突出矛盾,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

(十二)推动煤炭高效清洁转化

任务:加强煤炭质量管理,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升级示范,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

目标: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煤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煤制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综合能效达到50%左右。

措施:鼓励在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大中型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提高煤炭洗选率。完善煤炭产品质量和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制定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和异地利用,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提高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用煤产品质量和利用效率。

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高标准、高水平发展。坚持“示范先行”,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自主技术,加强不同技术间的耦合集成,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坚持科学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鄂尔多斯盆地煤制清洁燃料基地、蒙东褐煤加工转化基地以及新疆煤制气基地,增强我国清洁燃料保障能力。

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加强天津IGCC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推进泰州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高效燃煤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在试验示范基础上推广应用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加快700度超超临界高效发电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的研发,2018年前启动相关示范电站项目建设。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

(十三)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任务:有序承接能源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转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

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的政策体系。2017年底前,每年新增生物质能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每年新增生物质能工业供热利用量150万吨标煤。

措施:结合资源特点和区域用能需求,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提高分散利用规模;加快在工业区和中小城镇推广应用生物质能供热,就近生产和消费,替代燃煤锅炉;探索风电就地消纳的新模式,提高风电设备利用效率,压减燃煤消耗总量。优先在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中推广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太阳能热利用、热泵等新型供暖方式,建设200个新能源供热城镇。

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实施差别化的能源、价格和产业政策,在能源资源地形成成本洼地,科学有序承接电解铝、多晶硅、钢铁、冶金、建筑陶瓷等能源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转移,严格落实产能过剩行业宏观调控政策,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迁建,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并转化为经济优势。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选择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城市生态环保要求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方式,积极推动各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到2015年建成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占城市能源消费比例达到6%。

(十四)推广分布式供能方式

任务: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用电需求。

目标:2015年,力争建成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2017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达到3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

措施:出台分布式发电及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并网指导意见,允许分布式能源企业作为独立电力(热力)供应商向区域内供电(热、冷),鼓励各类投资者建设分布式能源项目。2015年底前,重点在北京、天津、山东、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安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2017年底前,全国推广使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计划,在江苏、浙江、河北等地选择中小城镇开展以LNG为基础的分布式能源试点。

按照“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电网平衡”原则,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开拓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就地利用的分散式风电,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系统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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