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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2014-06-25 09:46来源:环保部网站关键词:水污染防治废水治理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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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染物和污染负荷

4.1采油废水来源

采油废水来源如图1所示。

图1采油废水来源

4.2废水水量

4.2.1采油废水水量与油田开发程度、工艺、规模、边底水活跃程度、注采比等有关。

4.2.2废水水量应以实测数据为准;没有实测数据的,可类比现有同等开发程度、生产规模和同种采油工艺的油田的排放水量来确定废水排放量。

4.2.3无类比数据时,废水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Q——采油废水水量(m3/h)

Qi——经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量(m3/h)

Q1——用于生产的回注水量(m3/h)

Q2——用于工艺掺水等其他用途的生产水量(m3/h)

4.3废水水质

4.3.1采油废水水质与油田地质条件、开发工艺、油层改造措施、注水水质及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及处理效率等有关。

4.3.2采油废水水质应结合油田水质生产数据、变化情况以及未来生产、开发规划等因素,并根据现场取样检测的统计数据综合确定。取样点宜设置在采出水处理系统外输口。

4.3.3采油废水的取样检测应符合HJ/T91和HJ/T92的要求。各水质指标的分析按照HJ/T91、SY/T5329等相关要求执行。

4.3.4当无实测数据时,采油废水的水质指标可参考表1。

表1采油废水水质指标

4.4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

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应根据油田整体生产、开发规划和实际生产情况,结合实际测量数据确定,水量和水质的设计取值应在污染负荷原数值上增加15%~30%的设计余量。

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采油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建设除应遵守本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划的规定。

5.1.2油田企业应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削减污染负荷。

5.1.3洗井、井下作业等生产、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液及稠油注汽锅炉等配套设备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到具有防渗措施的设施内,经初步处理后运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5.1.4应加强采油井、油气集输与处理设施的检测与维护,防止油水泄漏。应建立应对生产突发事件的废水收集系统,事故性泄漏污水应收集后运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5.1.5采油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应优先选用处理效率高、能耗低、投资省的处理工艺,并应保证采油废水处理设施稳定、可靠运行,且易于操作和维护。

5.1.6采油废水处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恶臭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1.7采油废水处理厂(站)的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建筑物内部噪声源的控制应符合GBJ8中的有关规定。

5.1.8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总排放口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5.2建设规模

5.2.1采油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处理厂(站)服务范围内油田开发过程中实际外排水量、污染物浓度和预期变化情况等综合确定。

5.2.2采油废水处理工程各构筑物的建设规模按正常状态下的最大日流量计算,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的建设规模按平均日流量计算。

5.3工程构成

5.3.1采油废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处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等。

5.3.2采油废水处理主体工程包括:预处理单元、厌氧生物处理单元、好氧生物处理单元、生化后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处置单元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5.3.3辅助工程包括:厂(站)区道路、供排水和消防、监测化验和计量、采暖通风与空调、电气自动化等设施。

5.3.4配套设施包括:办公室、休息室、食堂、卫生间等。

5.4工程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5.4.1采油废水处理工程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b)宜靠近油田作业区,便于废水收集;

c)站址的面积应满足总平面布置的需要,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可适当预留扩建用地;

d)站址宜具备可靠的供水、排水、供电及通信等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

e)站址的选择还应符合SY/T0048的有关规定。

5.4.2采油废水处理厂(站)的平面布置应满足各处理单元的功能和工艺流程的要求;建(构)筑物设施的间距应紧凑、合理,并满足施工、安装的要求;各类管线连接应简洁,设置宜方便维修管理。

5.4.3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

5.4.4采油废水处理厂(站)的建(构)筑物及设施的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以便实现废水的良好排放、土方平衡和降低能耗。

5.4.5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应根据需要,设置堆放材料、药剂、污泥等的固定场所,不得露天堆放。污泥临时堆放场所及各处理单元构筑物均应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等处理措施。

5.4.6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可根据场地条件进行适当的绿化或设置隔离带。

5.4.7沼气利用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一定的防护距离。

5.4.8采油废水处理厂(站)的围墙设置视具体情况确定,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m。

5.4.9采油废水处理厂(站)大门尺寸应满足最大设备进出需要,并设废渣、污泥、化学品运输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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