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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法》重要更新内容一览

2014-07-29 10:31来源: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关键词:风能可再生能源德国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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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招标确定资助额度

最晚自2017年起——将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资助额度,因为通过招标能确认成本最低的能源制备技术。从2015年起将在试点阶段针对空地上安装的光伏设备采用新的招标模式,第一步先收集这一新招标模式的使用经验,新版《可再生能源法》为此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第二步将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扩展到其他可再生能源设备。招标的设置将保证未来仍有各种运营商能够参与到市场中:无论是合作社还是大型企业,公民自发组织还是市政能源供应公司。

(四)直接销售义务

新版《可再生能源法》也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一体化。目前一般由网络运营商买进生态电然后再到电力交易市场出售。这种模式将发生变化:未来可再生能源生产商如果想要获得资助,便须逐步自己负责销售生态电。这种所谓的直接销售将分阶段实施(首先从大型设备开始,逐步转向小型设备),以便所有市场参与者能逐步适应这一规定:

自2014年8月1日起:所有功率500kW以上的新建设备。

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功率100kW以上的新建设备。

原标题:德国《可再生能源法》重要更新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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