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抽水蓄能评论正文

抽水蓄能提速新思路

2014-10-24 15:58来源:能源评论作者:吕少杰 陈同法关键词:抽水蓄能储能清洁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拒绝粗放 分类对待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社会发展十分不平衡,电源构成、电网结构千差万别,即便是同一个电力系统,不同历史时期也可能呈现不同的特点。服务对象不同,抽水蓄能电站的主要功能优势必然不同。当前,我国抽水蓄能电站绝大多数是综合型的,即某时段电站的不同机组分担不同的功能,而就整座电站来讲,基本具备上述“调峰填谷+紧急事故备用”或“紧急事故备用+定向服务”的功能。

不同电力系统中抽水蓄能的功能不同,其相应的立项依据、经济评价指标、运行方式和电价机制应当有所区别。

首先,根据电力系统对本质功能的需求,开展抽水蓄能必要性论证,确定合理开发规模。各省级电网的第一座抽水蓄能电站,原则上应以“紧急事故备用”作为必要性论证的主要依据。根据业界共识,以火电为主的省份,承担紧急事故备用功能的抽水蓄能容量至少应占电网最高负荷的3%。在论证调峰填谷需求时,应扣除上述用于紧急事故备用的容量,以保证调峰填谷容量不“缩水”。

其次,以必要性论证确定的功能作为经济评价的基本依据。抽水蓄能电站的调峰填谷功能一般都只是经济功能而不是战略功能。如果风电、核电或太阳能电站基于战略需求,那么与其配合的抽水蓄能的定向服务功能将是战略功能。抽水蓄能的紧急事故备用功能是否是战略功能,视所在电网而定。执行常规经济功能的电站,应严格开展经济评价、论证项目经济可行性。执行战略功能的抽水蓄能电站,则不应以经济评价结论作为电站建设可行与否的判据。对于综合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展经济评价时应以机组为单位视功能侧重分别计算,而不是现行做法,只计调峰填谷效益而忽略紧急事故备用等其余效益。

再次,以必要性论证确定的功能作为约束运行方式的基本依据。以本质功能为立项依据,加大了不同项目立项条件的差异,使得不同抽水蓄能电站(机组)的“身份”不再一致。为了维护抽水蓄能的开发秩序,抽水蓄能必要性论证应有足够的严肃性——原则上,承担紧急事故备用功能的机组,不应以赚取电价差额收益为目的频繁参与调峰填谷;调峰填谷机组,也不应随意变换为停机备用。

第四,以机组功能定位为依据,确定电站建设和运营成本的补偿机制。不同功能的抽水蓄能电站,应采用不同的补偿机制。比如,调峰填谷型适用两部制,紧急事故备用和定向服务型更适用容量制。紧急事故备用及定向服务型抽水蓄能电站,应特别加强造价监督和管理,并在核定电费标准时严格控制其利润水平,以合理控制建设热情,避免过度开发。

最后,应依据本质功能,合理确定电站建设运行成本的承担者。紧急事故备用型抽水蓄能电站很大程度上是电网的应有设施,能推动电网质量升级。根据我国销售电价核算模式,电网的所有投资和运营成本都会转化到销售电费中。因此,紧急事故备用型抽水蓄能电站的投资费用应当由电力客户承担。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目前电价机制下,抽水蓄能电站承担备用功能,有很大的容量效益,其受益者为发电企业。对此,受益的发电企业也应有所承担。调峰填谷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费用应由受益的火电厂全额承担。核电、风电或太阳能电站通常是跨区域输电,这些电站替代了受电客户所在省份的常规火电站,受电客户享受了环保成果。因此,定向服务型抽水蓄能机组的费用应由接受该机组所服务的核电、风电或太阳能电站电能的客户承担。

(作者分别系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发展策划部主管)

原标题:抽水蓄能提速新思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抽水蓄能查看更多>储能查看更多>清洁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