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关于上报电源项目投资开发有关情况的通知

2014-10-30 10:49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关键词:电源项目能源监管火电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华润、省国信: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50号)文件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江苏省能源局将于近期对全省新建电源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开展专项监管。为做好专项监管工作,请你公司上报有关情况,现通知如下:

1、请你公司将2010年以后由省及省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包含开工、建设、投资、投产等情况上报我办。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项目如未开工、未投产,请以文字材料具体说明。

3、项目投产前是否发生股权转让,请以文字材料具体说明。说明应包括转让时间。转让金额,受让方及项目建设,并网等情况。

4、你公司是否收购过江苏境内的发电项目(火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请以文字材料具体说明。说明应包括项目收购时间,收购时项目是否投产,收购金额,出售方及项目建设,并网等情况。

5、附表和文字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0月31日(本周五)中午前上报我办。

联系人:燕丽娜 电话: 025-83115263

邮箱:yanln@serc.gov.cn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源项目查看更多>能源监管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