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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余杭区地方公用小水电上网峰谷电价的通知》(全文)

2014-11-19 14:2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小水电上网电价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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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杭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余杭区地方公用水电上网峰谷电价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杭价资[2014]157号

余杭区物价局、国网浙江电网余杭区供电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你区彭公石门电站等4家地方公用小水电企业上网峰谷电价(含税),附表所列价格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有关电力企业应及时做好电价结算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

附:余杭区小水电上网峰、谷电价(含税)表

杭州市物价局

2014年9月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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