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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2014-11-27 11: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锅炉余热回收发电技术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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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推行市场化机制。建立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超高能效产品,通过评选、宣传能效“领跑者”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应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方式,促进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及时发布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要求,积极培育节能服务第三方机构。

(四)加强法规标准引导。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完善能评、节能监察等相关制度;加强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建立节能标准动态更新机制;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能效标准;严格节能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加快落后用能工艺和设备退出市场,支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节能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科普宣传,增强用能单位的节能意识,推动用能单位由要我节能向我要节能转变。加强复合型节能人才培养,为推进节能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提供人才支撑。积极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节能技术对外交流合作,搭建多种形式的平台,鼓励引进来、走出去,提升我国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水平。

六、组织实施

着力构建企业主体、地方组织、国家政策引导的实施格局。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各自优势,推动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共同落实本方案。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信息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论证、项目评审和政策咨询等工作,为企业开展节能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提供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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