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项目正文

环保部环评验收6个火电项目:2个不予审批(附批文)

2015-03-31 09: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环保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3月14日—2015年3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火电项目6个。

关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2×660MW环保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

你公司《关于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2×660MW环保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的请示》(重电发展〔2014〕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煤电化产业园区内,北距重庆市主城区35公里,拟新建2×66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2×1916.5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煤粉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工艺。配套建设圆形封闭煤场、供排水系统、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等辅助系统。生产和生活水源来自板辽水库。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水利部出具了《水利部关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2×660MW环保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4〕388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配合当地政府按期完成灰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环保搬迁及现有工程2号机组关停,以上内容纳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燃用设计煤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4层喷淋层加双托盘),不设GGH和烟气旁路,脱硫效率不低于98.7%;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SCR脱硝工艺,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脱硝效率不低于85%;采用配高频电源的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脱硫系统后设置湿式静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除尘、脱硫、脱硝对汞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0%。烟气经1座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排放,烟气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相关限值要求。鼓励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工序及贮煤场等环节扬尘控制措施。建设圆形全封闭煤场,碎煤机室、煤仓间、灰库、石灰石粉仓及转运站等设除尘装置。厂界大气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方案和回用途径。新建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处理设施。正常工况下仅部分循环冷却水排入綦江河,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足够容量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

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脱硫岛、脱硫废水池、柴油储罐、液氨储罐、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车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两个冷却塔南侧各设置221米长、11米高的180度消声导流装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安排吹管时间,吹管须提前公告周围居民,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除灰渣系统应采用灰渣分除,气力除灰、机械除渣的方式。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杨柳沟灰场碾压贮存。灰场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地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液氨罐区、油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和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和监控措施。加强对除尘、脱硫、脱硝、灰场等系统装置运行的管理,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项目竣工后,必须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2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环评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