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项目正文

环保部环评验收6个火电项目:2个不予审批(附批文)

2015-03-31 09: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环保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关于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审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大唐国际安环〔2014〕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选厂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区,拟新建2台350兆瓦超临界供热发电机组,配置2台1125吨/小时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采用海水直流冷却系统,以锦州湾海水为冷却水源,工业用水及锅炉补水为葫芦岛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的中水,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条形封闭煤场、污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为葫芦岛市东部供热区提供1386万平方米采暖供热和100吨/小时工业蒸汽,替代关停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6台锅炉,拆除滨河热源厂3台锅炉、供热区域内158台分散燃煤锅炉及火炉火炕等,共计1245.3吨/小时,同时“上大压小”关停辽宁省中电投抚顺发电厂等25.4万千瓦小机组。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葫芦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葫芦岛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部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供热范围内158台分散燃煤锅炉、滨河热源厂3台锅炉和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的关停拆除工作。加快工程配套供热管网的建设工作,管网未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上述要求纳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用设计煤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不设烟气旁路和烟气换热器(GGH),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6%。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低于80%。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考虑湿法脱硫系统50%除尘效率,综合除尘效率99.915%。除尘、脱硫和脱硝系统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0%。两炉合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鼓励按照《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工序的扬尘控制措施,减少各类无组织排放。采用条形封闭煤场,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石灰石粉仓等设置除尘设施,带式输送机、堆取料机等采用喷雾抑尘。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做好全厂水平衡,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方案和回用途径。根据不同水质分类处理污(废)水,脱硫废水单独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喷洒,含煤废水、含油污水等分别处理后回用,其他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等,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除海水冷却水外,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确保各种工况下废污水不外排。

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液氨罐区、酸碱罐区、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贮存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厂址区上下游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制定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冷却水排水采用暗管排放,排水管下设置抛石基床。施工和运行中造成的生物损失采用增殖放流的补偿方式,选择合适的放流品种,加强渔业资源和周边海洋生态环境的跟踪调查。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送风机、锅炉排汽口安装消声器,磨煤机、循环泵、氧化风机、汽轮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进一步对西厂界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安排吹管时间,吹管须提前公告周围居民。做好铁路专用线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用汽车运至综合利用项目的事故备用灰库,禁止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场地暂存或中转。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强化液氨储运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液氨罐区设置氨逃逸在线监测、自动水喷淋装置和报警装置,四周设围堰,确保事故废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水池,不外排。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八)强化污染源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锅炉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试生产前,应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期间,须按规定程序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我部委托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2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环评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