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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成第二个电改试点 方案正制定

2015-04-03 08:44来源:中国证券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内蒙古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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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同时据了解,内蒙古已成为全国第二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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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4月3日消息,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指导意见》的出炉,对内蒙古电网、发电企业和政府都起到了强制性约束作用,并网这一最大难题将得以缓解,当地新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光伏将获得极大利好。

日前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而作为首个配套文件的《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也重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风力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限电问题突出。内蒙古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规模达2500万千瓦以上,占全区电源装机27%以上,其中,风电2070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利用小时数为1785,给企业经营和风电发展带来困难。

原标题:内蒙古成第二个电改试点 方案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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