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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加快火电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工作的函

2015-04-17 11:0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行业烟粉尘治理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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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业烟粉尘是灰霾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2012年以来,国家先后对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实行更加严格的烟粉尘排放标准。各级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将烟粉尘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2015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把烟粉尘治理纳入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相关企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精心组织,加快进度。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办考核,做好信息调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规范运行管理台帐,达标排放。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开展常态化管控,强化对烟粉尘排放企业的监管,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性监测,确保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对烟粉尘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对烟粉尘治理企业的跟踪督查和现场监管,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治理进度和治理效果。

(四)加大指导扶持。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周密的治理计划和科学的治理方案,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及优惠补贴,落实烟粉尘治理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技术研发与示范支持力度,积极推广烟粉尘治理先进实用技术。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大气办备案,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的月调度情况。省大气办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予以通报。

联系人:刘海鲨、陈晓涛

电话(传真):028-80589065

邮 箱:360942@qq.com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代章)

2015年4月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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