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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电力项目汇总——核准、开工、环评验收等

2015-07-01 08: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关键词:电力项目五大发电低热值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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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发 函

晋环函〔2015〕531 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阳高南顶山风电场(48MW)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我公司“山西阳高南顶山风电场(48MW)变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申请》(华电晋风安〔2015〕8 号,以下简称《报告表》)、阳高县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阳环审函〔2015〕5 号)和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评估报告(晋环咨[2015]44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2011 年 4 月我厅以晋环函〔2011〕669 号批复《山西阳高南顶山风电场(48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你公司在大同市阳高县南部友宰镇与广灵县交界地带高山区建设该风电场工程,安装 24 台单机容量为 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48MW。由于风资源问题,你公司在总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和升压站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将其中 14 台风力发电机组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3 台调到友宰镇老茬村北,11 台调到桃儿沟东。根据《环评法》规定,你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变更《报告表》。根据《报告表》分析和《评估报告》结论,部分风机机位调整,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我厅同意按调整后的方案建设山西阳高南顶山风电场工程。

2、方案调整后,你公司仍应按晋环函〔2011〕669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变更《报告表》的规定,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 5 月 29 日

抄送:大同市环境保护局,阳高县环境保护局,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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