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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典型案例(3个火电项目案例)

2015-07-27 18:13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国家发改委火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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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打造花园式环境并加大环保处理设施投入,严防二次污染,并与周边居民进行交流互动。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从当地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出发进行生态修复以提高区域内的环境友好性。园区建设以来,原有的脏乱差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区域内的宜居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体现了造福于民的宗旨。

3、严密的项目监督体系

项目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督制度,所在地镇政府对产业园相关项目进行长期驻厂监管专人24小时联网监督重要的生产数据;所有烟气排放均已实现在线公众公示;政府实时监管,项目还引入第三方对环境各项指标检测,确保项目运行中的环境安全,如由省环境监测站对二噁英每年共检测四次等。

4、各方利益统筹兼顾

项目建设本着优化废物综合利用网络,从废物产生、收集、输送到转化处理各个技术环节进行全过程优化,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制定两个兼顾原则:从时间上,兼顾近期和远期;在空间上,兼顾当地和周边地区,以吴中区为核心,辐射范围至苏州大市乃至长三角地区。

案例11

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了加快天然气利用步伐,加速发展渭南市天然气事业,解决城市能源问题,1996年10月经原陕西省计委研究,同意建设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1998年12月,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出资注册成立渭南市天然气公司(为渭南市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渭南市城市燃气输配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

渭南市人民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问题,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股份合作制试点,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由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两家股东构成的股份制企业,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持股51%,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股49%。其中,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68万元,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以原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净资产折股出资163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小,股东筹资能力弱等原因,推动渭南城市天然气设施建设力度较弱。

在此背景下,渭南市对公司进行了股权多元化改造,并探索通

过特许经营模式等推动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进程

该项目包括两个环节,即在既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以及推进渭南市所管辖区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两方面。

1、股权多元化改造

2009年7月,渭南市城市建设总公司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拍卖了所拥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51%股权中的49%股权,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人民币竞得。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以能源投资、信息产业、旅游文化、商业地产为支撑的多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集团。

2009年12月,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渭南市天然气公司49%股权中的2%股权转让给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渭南市天然气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更名为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近年来,依据陕西省国资委、渭南市国资委有关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文件精神,以及股东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文件,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陕西百事通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7%,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

2、城市供气项目建设

为了加快“气化渭南”工程建设步伐,完善区域城市基础设施

功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渭南市天然气公司)签署所管辖区域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合同,确定了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项目投融资的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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