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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的困惑和监管的尴尬:煤电环保加价如何退场?

2016-05-24 08: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作者:毕胜辉关键词:环保电价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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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环保电价的检查与我国政府正在如火如荼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在一起,让我们陷入的深深的思索——环保电价这一深深刻着计划烙印的价格政策,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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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环保电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自2016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各省级价格和环保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发电企业、电网企业2015年度的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内容为执行环保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的行为;燃煤发电企业因人为原因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实的行为;电网企业因主观原因导致环保电价不能正确执行的行为等。

此次是国家自2014年新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颁布以来,第二次大规模对环保电价进行检查。对比2015年的专项检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主观故意行为的检查,更加注重检查结果的整改;二是以“严格行政处罚”取代“把握处罚力度”,检查时间延长了两个月;三是创新检查方式而不是简化处理方式,鼓励违法举报;四是强化了检查过程中的内部监管,提高思想意识的同时,加强对检查和处罚的督查督办;五是环保部关于检查的组织司局更名为大气司。

环保电价的检查与我国政府正在如火如荼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在一起,让我们陷入的深深的思索——环保电价这一深深刻着计划烙印的价格政策,该何去何从?

一、电力价格如何附加了环保的重任

从脱硫加价到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的出台,背景都几乎都是进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从2007年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到2014年《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均是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环保设施的建设,减少排放,改善大气质量。从此可见,环保加价的目的是促进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切实改善大气质量,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和行动计划,践行国际承诺。而更深层次的含义是要完成污染物排放的任务,必须要加大环保改造的力度,以具有一定收益的激励政策带动环保投资。

根据中电联数据,2008年-2014年,火电机组装机增长53%,达到92363万千瓦。从环保部公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来看:从2008年-2014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321.2万吨下降到1974.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由1629.4万吨增长到2078万吨(先增后降);烟尘排放量由901.6万吨增长到1456.1万吨。从燃煤机组环保投资来看,全国大部分燃煤机组已经完成了脱硫设施改造,脱硝和除尘设施的改造也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加速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在国家的鼓励政策下各大集团都在加快改造,希望拿到鼓励电价。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降低和煤电机组大干快上的环保改造是分不开的。

二、电力市场化改革使环保电价监管陷入尴尬

首先环保电价是一种加价政策,加价的基础是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而标杆电价是计划体制下的电量分配为基础,这不仅使环保电价在执行过程中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格格不入,也给价格监管带来了困惑。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碰撞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是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之一,由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调节供需、形成价格。国家发改委5月3日撰文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创新价格机制,既是加强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

由此可见,价格作为市场机制的核心,形成机制不是行政指令,而是供需决定。在全国各省区大规模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现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的电量规模不断扩大,而这个价格的内涵是电量的成本,自然也包括环保支出。由于定价机制发生改变,环保的成本已经内含在价格其中,而不是额外的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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