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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供电:五项措施规范自备电源用电

2016-05-26 17:41来源:内蒙古乌兰察布电业局察右前旗供电分局作者:邢金海关键词:内蒙察右前旗供电分局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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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察右前旗供电分局为防止因自备电源倒送电网造成事故,确保供用电双方安全生产利益,制定一系列措施规范自备电源管理。一是新装或启用封存的自备发电机的电力客户,必须到公司输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并由设计部门制定供电方案,用户不得擅自更改。分局接到用户竣工报告后经验收合格,双方签订自备电源协议书,方可投运;二是对原有的已自行安装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全部停止使用,补办申请手续,经现场验收合格,签订协议书,方可继续使用;三是对未经许可擅自安装接入的自备电源或自行变更发电机使用者,一经发现除对发电机进行封存外,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是对自备电源客户发放安全用电宣传手册、倒送电事故案例,让客户真正明白倒送电造成的后果,主动严格管理自备电源;五是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对所有的自备电源登记造册,分局各有关单位各执一份。在办理工作票时层层把关,确保在施工检修中不发生倒送电事故。察右前旗供电分局邢金海

作者: 邢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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