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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监管标准》意见的通知(全文)

2016-07-13 09:1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机组发电企业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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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机组铭牌功率变更后的调度和运行要求:

1) 机组增容改造后,有功调节能力、无功调节能力、涉网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2) 机组增容改造后,汽轮机调速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参数,应随机组铭牌变更调整,满足全负荷全工况自动控制要求。

3) 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机组增容改造后的参数,开展涉网安全稳定分析,提出增容后拟调整的铭牌功率建议。电网调度机构发现机组增容后,相关性能指标不满足要求或存在降低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影响电网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电力监管部门报告,由电力监管部门否决机组增容,或根据电网调度机构意见调减增容幅度。

4) 发电企业根据发电机进相试验结果,绘制指导实际进相运行的P-Q图,编制相应的进相运行规程,并根据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进相运行。

4.6 主辅机参数匹配要求: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的容量应相互协调,在额定功率因素和额定氢压下满足

1) 发电机的额定容量与汽轮机的额定功率相匹配;

2) 发电机的最大连续容量应与汽轮机的最大连续功率相匹配并和锅炉最大蒸发量匹配;

3) 主变的容量应满足输送发电机最大视在功率的要求。

5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后容量测试

5.1 增容改造后测试基础工作:

增容改造实施后,发电企业应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将机组性能测试计划与测试方案报所属电网调度机构。电网调度机构对机组性能测试计划与方案进行审核,及时安排测试。

5.2 增容改造后测试要求:

1) 机组增容改造后的测试分两步进行,首先对改造过的系统测试,然后进行机组带负荷性能测试和涉网性能试验。

2) 增容改造后机组容量核定试验、节能量测定和涉网试验工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负责,并由其出具第三方试验报告。辅机改造后的性能测试可由发电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出具性能测试相关报告,对结果负责。

3) 机组增容改造后的节能量,应由第三方测试机构结合主、辅机改造的共同的节能效果计算。节能量的测定和计算参考附录G执行。

5.3 增容改造后测试主要内容:

1) 辅机性能测试:改造后的辅机按照《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水力性能试验规范》GB/T 18149-2000和《电站锅炉风机性能试验标准》DL/T 496-2004要求进行测试,辅机裕量应满足附录E要求。若对辅机驱动系统进行了变频改造,需按照厂家标准对变频器进行带负荷能力测试、过载能力测试,性能指标需满足附录E要求。

2) 汽轮机调速系统性能测试:根据《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DL/T 711-1999对汽轮机调速系统开展模拟和实际性能测试,性能指标需满足附录C要求。

3) 励磁系统性能测试:根据《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DL/T 1166-2012开展性能测试,性能指标需满足附录D要求。

4) AGC性能测试:根据《火力发电厂自动发电控制性能测试验收规程》DL/T 1210-2013,测试机组AGC响应特性满足附录B要求。

5) 一次调频性能试验:根据《火力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及性能验收导则》GB/T 30370-2013,测试机组一次调频性能满足附录A要求。

6) 机组最大功率测定试验:采用汽轮机调门全开,升参数至额定值的方法,测试最大功率,机组带最大功率连续运行2小时,测试机组运行正常,具备稳定带负荷的能力。并根据《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DL/T 1166-2012测试最大负荷下发电机的参数和安全稳定特性满足要求。

7) 机组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核定试验:根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95-2013,进行连续168小时额定负荷试验,测试机组连续带负荷能力,并检查额定工况下机组运行情况。确认锅炉受热面不超温、不超压;汽轮机轴温度、轴承温度、汽轮机润滑油温度、汽轮机振动等参数不超限;汽轮机各监视段参数正常;发电机满负荷工况下的进相运行能力满足要求,发电机温升满足要求;汽水品质正常;并测试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等指标,计算机组煤耗。

8) 全部测试结束后,由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试验报告,作为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认定的依据。

6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申报程序和改造后的容量确认与应用

6.1 发电企业在进行机组增容改造之前,应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料文件,满足前述4.3所列必要条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按照程序审查,批准发电企业开展机组增容改造。电力监管机构对机组增容进行过程监管。

6.2 发电企业完成机组增容改造后,提供相应机组性能试验报告与铭牌功率核定试验报告等,以单台机组为主体,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变更容量的申请,电力监管机构按规定受理容量变更。

6.3 经增容改造取得容量变更许可的机组,应按增容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调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增容后出现下列情况的,由电网调度机构进行通报并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发电企业应对通报的问题在六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电力监管机构应组织进行重新审查评估,不合格者撤销容量变更许可,恢复增容前容量。

1) 出现季节性降出力、供热降出力,不能按照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带负荷的。

2) 一次调频能力长期达不到电网要求或AGC响应长期达不到电网要求,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

3) 机组增容后,不能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求,或其他原因需限制机组容量运行的。

6.4 发电企业应真实准确提供机组增容的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对虚报信息、虚假增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增容认定,并依法予以处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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