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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小水电先行者的华丽转身

2016-08-30 11:42来源:国家电网杂志作者:刘文宏关键词:水电小水电水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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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助力新农村电气化

1978年以后,中央提出“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对于当时调动地方办电积极性、发展小水电有着重要意义。永春县打破国营、集体办电的条条框框,实行多家办电,落实“自建、自管、自用”和“以电养电”方针,把水资源开发引上“科学规划,综合利用,有序管理”的轨道。一时间,永春出现了县、乡、村、侨办、中外合资、个人集股等13种办电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永春县通过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小水电,既解决了资金难题,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最终通过加强电力建设、发供电和用电的管理,实行建、管、用统一,责、权、利结合的原则,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水电建设之路。无疑,这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在当时实属少见。

1982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座谈会,作出全国建设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决定,永春县名列100个试点县榜首。

1983年12月,国务院批准永春县为初级农村电气化试点县,是年,永春县形成以35千伏为主网架、基本统一的永春县电网,为全县实现农村电气化打下良好基础。据永春《小水电志》记载,“1985年全县农村小水电的发电量为9530万千瓦时,每人平均212千瓦时。全县用电户达87066户,占总户数的95%,超过水电部关于用电户须占总户数90%的规定,成为全国第七个实现初级农村电气化的县。”

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永春县的小水电发展由小到大,由独家办电到多家办电,从单区域办电到跨区域办电,从就地消化到联网发电,成为我国发展小水电的先行者。

始建于1958年的永春县卿园水电站

从小水电一面旗到小水电退出示范县

纵观中国小水电的发展史,永春的事例非常典型。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普遍缺电,大中城市工厂停三开四,居民生活拉闸限电司空见惯。当时,靠大电网延伸解决用电困难并不现实。困惑中,人们将希望投向了山乡的小河小溪。水电站蓬勃发展,解决了农村照明、灌溉、小型加工厂等用电的基本需求。

永春县的小水电大部分为乡村集体电站,规模小,布局分散,解决了山区地方用电需求,再加上早期开发程度高,已开发水电装机占技术可开发量的87%,远高于全国59%的水平。

然而长期以来,永春县小水电联网主要采取直接接入乡(镇)配网,或以10千伏线路就近接入当地变电站,或以35千伏线路并网。由于配变容量不足,400伏线路到户线损率高达30%~40%。此外,随着一大批火电机组、大中型水电站的投产发电,小水电丰水期有电送不出的现象经常发生。于是,小水电并入大电网成为大势所趋。

1998年,永春县已经形成了以110千伏为骨干、35千伏为主体、10千伏遍布全县的电网。为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1998年,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启动了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投入1.13亿元资金对永春县农网。

原标题:【讲故事】桃源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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