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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7-01-04 16:1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环境污染发改委第三方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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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24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4.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4.2甲方违反第19.2之规定,延期支付收益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赔付滞纳金。第25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5.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5.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7规定的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政府部门处罚的,乙方应予赔偿;如造成合同连续xxx日(遇不可抗力事件则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起xxx日后)不能正常履行,或符合第20条规定条件下,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5.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运营的环保设施未能达到附件中约定的乙方的性能保证值时,乙方应接受由此产生的政府处罚,赔偿例如超标排污费、罚款等甲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26条争议的解决

26.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引起的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6.2调解

甲、乙双方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应提出调解请求。经调解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调解结果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26.3诉讼

任何一方均有权就争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6.4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各方应在不对将作出的最终判决构成损害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26.5继续有效的义务

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二章其他条款

第27条合同文件

本合同的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28条修改

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第29条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部分被任何法院宣布为无效,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第30条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甲方:排污企业名称

联系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乙方:环境服务公司名称

联系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第31条委托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委托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后评估。为此,乙方按相关规定向第三方支付后评估费。

第32条

管辖法律本合同由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第33条合同文字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订立,正本八(8)份,副本六(6)份,甲方执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乙方执正本五(5)份,副本三(3)份。第34条合同生效兹为证明本合同由愿受法律约束的双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并自上述最后的签字日期起生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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