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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 招投标全面互联网化!

2017-03-02 08:38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电力项目招标采购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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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深化交流合作。发挥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注重总结、转化、推广试点经验和成果,从试点地区和单位及其他先进地区和单位中选取若干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平台互联共享等的典型,作为创新示范向全国推广。积极开展“互联网+招标采购领域国际合作,深入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电子招标采购多领域、多层次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的制定,促进我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制度与国际接轨,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平台、通道和服务。

25. 严格督促考核。在行动方案实施期限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行动方案落实的牵头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组织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督促。

解读《“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

《行动方案》是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的重要文件,规划了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年度提出了建立完善制度标准和平台体系架构,各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招标采购的行动目标。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的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满足不同行业电子招标采购需求。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快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可持续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是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推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从事前审批、分业监督,向事中事后、动态协同方式转变,以行政监督的无纸化推动招标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行动方案》专门强调,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凡是能够在线获取的市场主体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场主体以纸质方式重复提供;凡是能够通过行政监督平台在线下达的行政监督指令,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文件。

四是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动各级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互联互通,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并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并交互数据信息。

五是强化信息拓展应用,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特别是公共服务平台,依法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招标采购交易数据和信用信息,为决策和监管提供依据,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提供支撑。

六是完善制度和技术保障,加快健全有关法规制度和技术规范,为推广应用电子招标采购提供制度支持;加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安全保障,培育和规范开发市场。

为抓好贯彻落实,《行动方案》重点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大型国企特别是央企、招标采购有关市场主体等的责任和分工,以及实施保障措施,力求可操作、可考核。《行动方案》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逐年拟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和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抓好落实,更好发挥招标投标制度在现代市场体系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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