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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发展热电联产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文)

2017-04-26 16:1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超低排放燃煤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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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稳步推进省、市两级行政区战略环评。探索开展重大政策环境影响论证试点,开展我省落实“一带一路”相关重点战略和关键项目环境评估,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严格开展开发建设规划环评,作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生态空间保护,完善规划环评会商机制。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为重点,推进空间和环境准入的清单管理,探索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加强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建设三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系统,项目环评在受理、评估和审批环节要落实规划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加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对于重点领域相关规划未依法开展环评的,不得受理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各市、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战略、规划环评,把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要求转化为区域开发和保护的刚性约束。严格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1.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实行能源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加强各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强化全过程节能监管。推进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千家企业基本建立和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发展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1亿亩。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监管,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进一步健全节地考核评价机制。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分解目标以内。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加强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0年,各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到2020年,能够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土地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5%以上。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在小清河、淮河等流域开展试点,确定试点河流生态流量(水位),并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试点建立闸坝联合调度体系。

2.深化重点污染物减排。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自主减排管理。各地将减排工程、指标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工程调度,对进度滞后地区及时通报。以省级为主体实施核查核算,总量减排考核服从于环境质量考核,鼓励将持续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纳入减排核算,重点审查环境质量未达到标准、减排数据与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明显不协调的地区,并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监督检查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对各市、县(市、区)自主减排管理情况实施“双随机”抽查。

在进一步深化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各地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清单,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比2015年削减20%。对沿海7市以及南四湖汇水范围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开展总氮污染来源解析,明确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制定总氮总量控制方案。氮肥、味精等行业提高辅料利用效率,加大资源回收力度。印染等行业降低尿素的使用量或使用尿素替代助剂。造纸等行业加快废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营养盐投加量。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到2020年,相关区域总氮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

3.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把绿色化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点,大力发展智能绿色制造技术,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行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对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淘汰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实行限产或停产整治;对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然后依法完善环评手续,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依法完善环评手续,完善一批。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城市、园区、企业3个层面,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建立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技术体系,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一是完善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推动“城市矿产”、再制造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行垃圾分类回收。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率。推动园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生态工业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物和污染物最大限度减排。大力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本地发展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到2020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应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以粉煤灰、煤炭、煤渣、尾矿、冶金废渣、脱硫石膏等为重点,构建区域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促进再生资源集聚区发展,打造城市静脉产业园,规范完善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三是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在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加大对中高费方案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提高实施率,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5.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编制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积极开发轻质材料、可再生能源等低碳产品,在冶金、建材、石化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低碳港口建设。积极发展碳资产、碳基金等新兴业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强化碳汇能力建设,继续增强森林碳汇,注重提升绿地、湿地、农地等固碳水平。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6.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废止妨碍形成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环境服务试点,创新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环保“互联网+”、环保物联网等污染治理与管理模式,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环境保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市场。鼓励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与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推进能源合同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规范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在钢铁、造纸、印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技术成熟的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污染物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加强环境治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环境服务企业诚信档案,为环保市场交易提供具备公信力、权威性的参考和依据。

(三)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1.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统一绿色产品标志,完善评估标准,规范认证体系,实现优质优价。打造绿色供应链,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建设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完善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全面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监管,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技术、设施等引进,大力推动绿色贸易。

构建生态公共服务网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体验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加快建设生态标志系统、绿道网络、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精心设计打造以森林、湿地、沙漠、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花卉苗木为景观依托的生态体验精品旅游线路,集中建设一批公共营地、生态驿站,提高生态体验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2.推进全社会践行绿色消费。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绿色消费模式的建立。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在衣、食、游、住、行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推广绿色服装,遏制对珍稀野生动物毛皮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用。发展绿色休闲,推广低碳、绿色的旅游风尚。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环保建材等。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稳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施工模式。鼓励绿色出行,加快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和交通工具公共租赁体系建设。到2020年,城区常驻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完善城市充电设施建设。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带头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与布局,对已建自然保护区进行整合优化,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勘界等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结合专题性地理省情监测,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加大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科学考察、基础调查和管理评估。完成对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进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开展风景名胜区资源普查,强化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的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2.加强森林资源修复。落实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助政策,强化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重点加强沂蒙造林工程、鲁中南山地丘陵区荒山绿化工程、沿海重点防护林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重点沙化土地和重要水源地等结合实际实施退耕还林还果。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发挥国有林区和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鼓励国有林场担负区域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主体任务。创新产权模式,鼓励地方探索在重要生态区域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调整商品林为公益林的政策。到2020年,完成新造林50万公顷,森林抚育140万公顷,林木绿化率达到并长期稳定在2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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