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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指南】如何办理发电、输电、供电电力业务行政许可证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证?

2017-05-22 18: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输电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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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

2.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4.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或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

5.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因取得或者转让已运营机组,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除提供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所有权合法转移的证明材料。

因机组退役,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除提供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机组退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登记事项变更:

1.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2.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组调度关系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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