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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电力建设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2017-08-01 10:19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关键词:发电企业电力建设煤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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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电力建设“新常态”特征愈发凸显,传统产能过剩现象更加突出,电力建设招投标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主要表现为:一是近年来发电企业盈利空间不断压缩,传统发电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递减,电力建设市场规模逐渐萎缩;二是国家陆续出台“压减已纳入规划、核准和在建的煤电建设项目”等宏观调控措施;三是市场化机制作用不断增强,电力建设企业呈现“强企更强、弱企更弱”的两极分化现象,大量的中小施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举步维艰的局面;四是2016年电力建设工程连续发生社会影响极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也揭示出电力建设行业的深层次问题。电力建设行业发展处于关键节点,亟待深入研究提出综合对策。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主要电建企业经营概况

目前我国主要电力建设企业有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核建、内蒙古能建,以及两大电网公司所属各省级送变电公司、各集团公司下辖的抽水蓄能、新能源等电力建设企业。此外,还有众多国有或其他经济性质的中小型电力建设企业、农民工分包施工企业等。按主营业务划分,电力建设企业可分为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和装备制造等企业。

主辅分离改革六年来,我国主要电力建设企业不断深化集团化、国际化、多元化的改革力度。立足国内电源、电网建设市场发展同时,不断拓展非电业务和“走出去”的市场空间,2016年两大电建集团公司营业收入已达5400亿元。

通过综合分析预测“十三五”时期电力建设市场前景,未来四年传统电源建设市场规模或将急剧萎缩,除水电建设投资已呈现逐年减少情况外,市场投资占比较大的煤电建设投资将巨幅下降是主要原因;风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仍将保持一定规模,但和近两年情况相比也是收缩态势。面对不断萎缩的水电建设市场,以及将大幅压减煤电建设规模,主要水电和火电勘测设计施工等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和经营压力。

电建企业发展面临六大问题

传统电源建设加剧市场萎缩建设能力过剩

伴随电力建设迅猛发展,电建企业规模迅速壮大。2003年起针对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电力工业在深化改革同时,以发展为中心不断加大电力建设力度,各电力集团企业和相关投资主体的电力投资建设积极性空前高涨,电力开工投产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满足电力建设市场大干快上需求,2002年后电建企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等施工能力规模快速扩张。2002年至2008年期间,火电施工企业虽然年末在职员工数量变化不大,但企业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比例大幅上升,自有机械总台数和原值等指标增长均在50%以上。同时,这个时期农民工现场施工队伍逐渐形成壮大。

市场逐年萎缩致火电水电设计施工能力过剩。火电建设投资经过2004年至2010年7年多的快速发展,从2005年最高2271亿元逐年回落,至2011年降幅50%至1100亿元左右持续至今。火电建设市场规模大幅回落一半以后,火电设计施工企业呈现出两极分化现象。在投资减半相应市场项目规模减少一半的情况下,火电设计施工企业规模能力明显过剩,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甚至恶性竞争。水电建设投资2012年到达1239亿元顶峰后,四年间快速回落至2016年的612亿元。面对近年快速萎缩的水电建设市场,水电建设企业也面临火电建设企业同样的能力过剩情况。

占比降低且将大幅下降的火电建设市场。当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部分地区供应能力过剩。2017年初,国家能源局开展了衔接有关省区市“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相关工作,以规范煤电建设市场和调控煤电建设投产规模。根据分析,2017至2020年我国基本不会新开工常规煤电建设项目,且大量在建煤电项目要“停缓建”。照此推算,火电建设市场投资和建设规模将面临巨幅下降局面,而且这个趋势将是长期的。

在建煤电项目“停缓建”面临结算和补偿问题

一是前期临建费用摊销问题。工程项目开工时,所有生活及生产临时建筑设施已基本完成,一般规模及以上火电工程项目的临建规模在几百万元至千万元。同时,工程前期项目相关材料费用、大型机械进场及维修等费用也已相继投入,这些费用将在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期内摊销。如果工程项目停建,则尚未摊销部分增加施工企业项目成本,财务报表体现亏损。

二是工程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一些工程项目因资金不足,甲方工程款拨付滞后于工程进度,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而项目“停缓建”将加大此事的严重程度。

三是项目“停缓建”相关结算与补偿问题。在建煤电项目“停缓建”后,建设业主方在面临自身经营压力情况下,势必增加进度款拨付、工程款结算、施工企业项目部撤出补偿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而工程合同普遍将政策变化因素归属于不可抗力范畴,按照“各自损失各自承担”原则,业主方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投入和损失不予补偿,特别是对未形成实物工程量的材料、临建设施、人员设备闲置损失、人员设备进退场等费用不予认可,势必会造成电力施工企业巨大损失。据2017年3月末测算,本次在建煤电项目“停缓建”仅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承建项目就已形成待结算工程款近30亿元。

电力建设市场存在的相关问题

近几年,国内电力建设市场秩序不断好转,但仍存在着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有失公平、合同执行不规范等影响电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现象。究其根源,电力建设市场行业监管缺失是主要原因。

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情况。一是项目标段划分过多。工程项目划分成5~6个标段是当前较为普遍现象,个别工程项目甚至更多。这种做法与招投标法中“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规定相左,提高了施工企业投标成本,使现场生活及生产临建、大型机械、人力及管理等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管理环节增加施工成本上升,现场交叉作业增多,不利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项目“最高限价”设置不合理。2013年以来,大部分火电施工项目在招标环节设置了“最高限价”。但根据投标企业测算和中电建协专项调研结果,一些火电项目“最高限价”明显低于火电行业施工平均成本,且大都没有 “最高限价”计算说明,招标环节透明度较低,不符合市场诚信原则和要求。

原标题:电力建设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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