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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谈】潘自强:理清核与辐射安全理念提升各领域安全水平

2017-08-31 09:21来源:中国核工业报关键词:福岛核事故核安全核辐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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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平台作用提升国际影响力

记者:近年来,核安全法的编制工作引起广泛关注。作为重要的行业组织,学会在核安全法编制过程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潘自强:除了作为行业的学术交流平台,学会还要为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提供决策咨询。《核安全法(草案)》在审议通过之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探讨《核安全法(草案)》对核科学领域的影响和要求,深入研究我国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可供立法机关参考的建设性意见,学会于去年12月专门组织召开了研讨会。

研讨会对核设施和核材料、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作为核领域安全管理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草案)》对核安全工作有着重大意义。核安全法尽早出台将有利于强化核安全监督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促进我国核安全国际合作。

目前,我国在核与辐射领域只有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这显然是不够的。《核安全法(草案)》已经审议通过,《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也在推进之中。在国际上,所有有核电的国家都有放射性废物管理法,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滞后,尽快制定放射性废物管理法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近年来,学会陆续成立了一些分会,未来还要向哪些领域拓展?

潘自强:目前,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共设有天然辐射防护分会、核与辐射应急分会、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分会、放射卫生分会、聚变辐射防护分会、核设施辐射防护分会、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分会等7个分会。目前正在筹备成立和拟设立的分会还有辐射防护教育与培训分会、电磁辐射防护分会、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分会、电离辐射计量分会、放射生态分会、放射性物质运输专业委员会等。

现在学会成立的时间不长,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国与辐射防护相关的领域多,大家也都重视学会这个平台。像放射生态分会,就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发起申请成立的,原来并不在计划之中。

记者:学会是如何加强国际交流工作的?

潘自强:中国辐射防护学会是中国辐射防护工作者和从事辐射防护工作的单位共同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也是国际辐射防护协会(IRPA)的成员国学术团体。学会近年来积极参加各类国际会议,现在与美国、德国、韩国、日本的相关行业组织签有合作协议,定期开展交流活动。

学会还计划增加中国在国际辐射防护协会的个人会员名额。在国际辐射防护协会,个人会员的名额影响到最终的表决权,像美国有5000名个人会员,投票比重占得较大。随着我国辐射防护学会的扩大,我们也要通过增加个人会员名额,提升我们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原标题:理清核与辐射安全理念提升各领域安全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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