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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并网标准修订引争议 是否已被利益绑架?

2018-03-23 08:45来源:能源杂志作者:席菁华 余娜关键词:风电并网弃风限电风电标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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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在“公平接入”电网的过程中一直饱受非议。不再是吃奶小孩的风电企业与金字塔顶端的电网公司,谁该为风电的“公平入网”担责?两者的矛盾终于激化。

2011年2月24日,甘肃酒泉风电机组发生大规模脱网事故,598台风电机组集体脱网,损失出力84万千瓦,并造成西北主网频率最低至49.854Hz,成为迄今为止中国风力发电对电网影响最大的一起事故。

彼时,正值我国风电大基地建设如火如荼,多起大规模风机脱网事故的集中爆发让风电发展迅速跌入寒冬,引发电网对风电安全性的担忧,并促使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了对国家标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的修订。

风电大规模快速发展的背后绕不过并网技术标准的有力支撑。而风电与电网公司,两者心态兀自微妙。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电网公司作为市场的需求方,其消纳能力与消纳意愿,决定了风电产业的发展空间。风电发电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优势无需赘言,但多年争取“公平入网”的过程中却接连遭受非议和责难。

矛盾终于激化。近日,一份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提交至国家能源局的风电并网技术标准修订稿建议,再次将新能源企业和电网之间的博弈推到风口浪尖。

导火索源于GB/T 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标准的修订启动。2017年5月,中国电科院组织召开规定标准修订启动会。2017年10月底,标委会在深圳组织会议,讨论了该标准的修订稿。风能专委会质疑该修订正将一些无用的技术要求纳入并强制执行,而这“无疑将扼杀来之不易的新能源产业。”

电网公司的观点则是,标准的提高毋庸置疑,不能以获取更多的利益为由逃避改造。“为了不花费成本而抨击标准的提高,观点站不住脚。”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副所长谢国辉告诉《能源》记者,“标准对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提高并网标准,规范后续新建的风机和风场,才能保证电网安全。”

一方是不再“吃奶”的风力发电企业,另一方是地处“金字塔顶端”的电网公司,究竟谁该为风电的“公平入网”担责?

风电企业的质疑

可再生能源是目标,电网安全稳定是约束。常被电网公司“卡脖子”的风电行业对电网公司颇有怨言。

“目前国内充斥着‘技术性’系统视角的平衡实现与系统安全,而非以市场为基础的解决思路;对于‘谁的问题,又是谁来承担成本’的责任划分与成本分摊是一笔糊涂账。”

《能源》记者采访多位风电从业人士得知,风电界口中的“多年来在争取‘公平接入’电网的过程中面对非议和责难”的“槽点”主要在于:电网对风电并网技术标准提出了过多不必要的高于火电、水电的要求;电网公司过于强势,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常以保障电网安全为由回避其对风电收购的责任,以及世界上很多的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不需要牺牲电网的安全稳定,也保证了非常低的弃风限电

风电业界无疑已将与电网公司的“纠葛”上升至体制与利益冲突的“原罪”,“常年的弃风弃光以及新能源、火电、电网、政府机构之间交织的利益格局冲突,把弃风弃光这样实质上由于体制约束和利益格局冲突导致的复杂问题,描述为‘客观的技术挑战’”,“技术挑战是一口筐,啥都往里装”。

对于新一轮的新能源并网标准修订,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质疑该修订正将一些无用的技术要求纳入并强制执行,这无疑将扼杀来之不易的新能源产业。

“因为局部利益没理顺而导致新能源的空前浪费,相关各方毫无疑问难逃‘不顾大局’的诟病;如果扣上‘技术挑战’的帽子导致不能消纳,则变成了大家都不得不尊重的‘客观现实’。修订标准看似是‘帮助’新能源的大型基建工程,实则包藏杀机。”秦海岩表示。

对于此次标准修订,《能源》记者获取的一份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呈交至国家能源局的一份“关于GB/T1996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深圳会议修订稿的建议”显示,风能专业委员会对此次标准修订的争议点在于修订动机以及新增多项技术指标的经济性与合理性。

风能专委会提交至国家能源局的意见称,“深圳会议修订稿提出了很多尚处于学术研究阶段、缺乏实际运行验证的技术要求。这些技术要求一旦成为标准,将大幅推高风电投资成本,且即使风电场满足这些技术要求,对电网环节所面临的问题依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不利于风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此外,风能专委会质疑,标准修订不符合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原则。“GB/T19963深圳会议修订稿中的一些技术条款,并未从技术必要性和社会成本最小化的角度出发。如惯量响应、一次调频、风电场阻尼等要求,绝大多数尚属于学术科研阶段,并无实际运行验证的过程,完全不具备成为工业标准的条件。”

修订稿建议显示,“这些要求对电网所面临的问题并没有实际作用,仅仅起到了转嫁责任的效果,一旦实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以修订稿中新增加的“风电场调频支撑”要求为例,风能专委会认为,据广泛调研,我国电网在GB/T19963-2011标准实施后,未曾因风电等新能源接入导致频率稳定问题。现有曾经暴露出的电力系统调频问题是传统机组调频功能管理或系统调度问题导致,让风电进行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不解决实际问题,避重就轻。

此外,风电机组提供增加处理的调频服务,代价巨大。标准草案中要求新能源电源常态限电额定容量的6%,考虑到风电的平均功率也仅为额定功率不到25%,此要求相当于永远放弃约为25%的风电发电量。

电力系统一次调频能力的缺失,主要由于对传统发电机组调频性能管理的不足导致。新能源在系统中占比很小,即使具备新规定的一次调频能力,对增强全网一次调频能力的意义也非常小,但代价巨大。“对于调频能力的供给,应以市场化原则配置,以获得最高的社会效益和付出最小的社会代价为原则,不应在国家标准中武断规定”。

新标准将让风电行业为巨额改造成本买单,这让“追兵颇多”的风电产业利润越杀越薄,在“红海”里挣扎。标准草案中对无功能力的新要求将使得目前大部分风电机型的变频器容量大幅提高,由此引起变流器成本增加15-20%,进而导致每台机组平均增加成本7-10万元。按当前每年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估算,直接造成每年无效投入7-10亿元;而若要对存量的11万多台组改造,无效投入则高达70-100亿元,造成行业的巨大浪费。

风能专委会的诉求是,建议标准修订单位以技术科学性和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对标准修改的全部条款提供必要的理论分析,并由电网企业提供充分的电网故障及实验验证数据作为支撑,平等讨论新能源的适应性,支持新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电网公司的考量

“现在要把风电当作电力系统电源的一部分来看待,电网的并网技术标准要求理应更为严格。”在电网人士看来,已成为中国的第三大电源,不再是“吃奶的小孩”的风电应当为电网的安全运行买单,承担更大的义务。

风电出力随机性较强,其不可控的波动性是其对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因此风电的大规模接入将会为电网调度带来巨大困难。一般认为,系统拥有足够灵活的可调节容量(即调峰调频能力足够)是电网接纳风电最重要的先决条件之一。

“风电大规模并网对网架结构薄弱、系统调节能力较低的‘三北’部分地区电网将带来很大的影响,需要强化对风电并网技术标准的要求。”谢国辉告诉《能源》记者,“风电脱网事故发生的隐疾在于有很多并网技术不符合标准,此前考虑到我国风电的大规模发展,标准适当放宽了对风电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现在出现高压穿越等问题,为了配合风电大幅度安全输出,必须满足高穿等标准要求。”

对于修订稿的技术要求是否过于严苛这一问题,谢国辉对《能源》记者表示,电网对风电的标准其实与火电相比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并没有那么严格。而“高穿和无功调节可能使一些机型进行改造,确实要付出额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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