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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改委:“十三五”加快建设庄河1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 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

2018-05-17 08:58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作者:北极星关键词:辽宁风电陆上风电风电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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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大连市发改委印发《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重点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储能项目及相关产业。积极推进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实现投产。

完成庄河海域150万千瓦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化学储能电站。根据全市陆域和近海风能资源条件,充分考虑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协调好风电场建设与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及岸线利用、交通运输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照陆上和海上风电规划,逐步开发建设陆上和近海风电项目。

陆上风电场:在严格控制建设条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因地制宜,稳步发展。

海上风电场:按照大连市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庄河1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的建设。

以下为规划原文:

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根据国家和辽宁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思路、《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大连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本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大连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我市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供应的重要依据。

一、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二五”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能源生产及消费。

1.能源消费和生产现状。“十二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全市上下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科学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平稳较快发展。全市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为3.4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4,2015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594.2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降低18.03%,达到国家要求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

表1-1 大连市“十二五”期间能源经济指标

(注: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我市所需一次能源全部从市外调入。2015年,全市主要二次能源生产中,发电量360.1亿千瓦时,城市燃气2.6亿立方米左右。

2.能源消费结构。2015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6375.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实物量3913.2万吨、折标量为2795.2万吨标准煤。在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火力发电消费煤炭总量为1055.6万吨标准煤,约占煤炭消费总量的37.8%;工业企业燃煤总量约为957.0万吨标准煤,占比约为34.2%;居民及工业供热取暖及其他消费量为782.6万吨标准煤,占比约为28%。此外,原油消费实物量2358.9万吨,折标量为3370.0万吨标准煤;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210.5万吨标准煤,所占比例较“十一五”时期有所提升。

2015年,全市终端能源消费量为3945.2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及焦炭消费量为1480.7万吨标准煤,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37.5%;电力及热力消费量为772.5万吨标准煤,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19.6%;成品油、燃料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消费量为873.3万吨标准煤,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22.1%;天然气及其他气体燃料消费量为686.9万吨标准煤,展终端能源消费量的17.4%;其他能源占3.4%。

3.能源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十二五”以来,我市通过对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有效控制了煤炭消费的增长速度,推广集中供热,发展“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鼓励工业燃煤大户采用积极的环保措施与洁净煤燃烧技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如风电、核电,有效地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但是,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以燃油汽车出行的生活习惯对环境影响仍然严重。因此,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必须积极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实现城市经济—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和建设进展顺利。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工程、大连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大沈天然气管道、开发区热电、陆上风电、500千伏红沿河核电送出工程等一批重点电网项目开工和投运,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亿元。我市能源供给得到保障,结构得以优化,有力地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1.电力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核电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1-3号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于2013年至2015年陆续建成,累计发电量超过260亿千瓦时,节约830万吨标准煤,二期工程2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于2015年3月获得国家批复同意并开工建设;庄河南尖核电项目厂址列入国家核电保护厂址目录。继续加快热电联产项目的优化布局,国电电力开发区热电厂建成投运,国电普兰店热电厂和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2个项目获得核准,具备建设条件,大连西中岛热电水联产和热电集团北海热电项目开展了方案研究和前期工作。可再生能源项目快速建设,大唐国际安台、中广核大北山等20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场投产发电;《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获得国家批复,庄河6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列入国家建设计划并开展前期工作,3座海上测风塔建成并开展测风;建成和备案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发电等项目陆续投产。截至“十二五”期末,大连地区总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

2.电网建设。“十二五”以来,按照全域城市化的部署,我市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5亿元,新建220千伏变电站7座、66千伏变电站13座,新增66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及线路长度分别为629.8万千伏安和888公里,有力保障了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

3.天然气建设利用。LNG接收站项目一期工程按计划建成投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4.73亿元,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实现年接收液化天然气600万吨/年,大沈天然气主管线建成通气,我市天然气高压管线建设已开展前期工作,建成后将实现全市天然气全面供气。

4.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快了热电联产项目的优化布局。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90%,城市住宅供热得到普及,全面实施10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房的拆除,重点完成对跑冒滴漏严重的二次管网、安全隐患较大的蒸汽管网的改造工作。

5.原油储备及输送能力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一期工程大连储备基地投入使用,储备原油能力300万立方米。铁大线原油管道工程鞍大段安全改造工程启动,前期工作全面开展,控制性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6.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大型海水淡化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2〕13号)要求,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的意见》(大政办发〔2012〕87号),编制完成了《大连市海水淡化应急方案》,启动了海水淡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当前大连市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伴随着能源利用的减煤化、少煤化、清洁化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调整能源生产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

当前,能源供应已不再是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能源需求减少为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了宽松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将是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关键时期。

我市在能源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体制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煤炭消费比例仍然较大。我市一次能源全部由外部调入,能源供应易受到市场及运输通道制约,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将一直是极为重要的课题。我市一次能源消费以煤炭和原油消费为主,对环境影响较大,亟待对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进行调整。

2.为解决城市供暖的大型热电联产电厂热源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电厂内低品位余热利用不够充分,仍具有较大的优化和开发空间。分布式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热、供冷方式在供热体系中所占比例很小。

3.天然气利用工作亟待加快推进。虽然随着大连LNG接收站工程的竣工投产和大沈天然气管网建成,我市天然气气源充足,并于2015年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5〕77号),但是,我市天然气利用规模和范围尚未完全达到规划目标和“蓝天工程”要求。

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不足。目前除风电、核电项目外,其它新能源项目较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的比重仅为5.5%,与国家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15%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5.电力消费市场有待开发。近年来,东北电网发电装机容量增长较快,但用电负荷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增长速度下降,出现了电力过剩的情况。随着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工程4台机组陆续建成投产,从“十三五”开始,我市将成为电力富余地区,面临地区电力向外输送问题和富余电力就地消纳问题。

6.面对新的经济和能源发展形势,国家的能源管理政策调整和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加快进行中,陈旧的管理体制和办法将难以适应新型市场化的能源宏观管理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构建“两型社会”部署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要求,切实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增量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原煤等传统化石能源、降低化石能源比例,存量上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方面下功夫,有效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为大连加快建设“两先区”提供有力保障。

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控制化石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尽量避免过剩产能出现,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推进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加快能源领域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在能源科技创新方面,鼓励能源国际合作,打造能源科技创新升级版。在能源体制创新方面,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运行管理体系,建立能耗与环境排放准入机制,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步伐和技术升级,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基本原则。

立足多元,保障安全。把能源品种多元化改革、供应多渠道作为保证能源资源安全的重点,在构建气、电、油、煤适度均衡的资源供应体系的同时,布局安全可靠的输配通道和管网,确保能源供给侧的安全可靠。

提高效率,调整结构。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目标,强化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全面推进煤炭的清洁化、集约化利用。

改革供给,民生优先。全面推进能源消费的供给侧改革,实施多领域的电能替代,推动电力消纳,保证电力安全。加大天然气利用领域的改革和监管力度,在供应、价格、服务等方面优先保障民生。

(三)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注重能源建设向更加注重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转变;二是从优化传统能源消费向大力推进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改革转变;三是从注重结构节能向更加注重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统筹推进能源体制模式转变。

1.拓宽能源供应渠道,建设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立足于我市在区位上三面临海的独特优势,建设能源生产、安全储备、供应与运输体系,同时建立市场化的优质能源供应体系,为大连以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能源安全保障。

煤炭: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煤品质量的基础上,通过铁路和各专用煤炭码头解决我市燃煤需求。

石油:充分释放铁大线安全改造工程等新建项目的输送、储存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石油及油品供应的保障能力。

天然气:充分利用大连LNG项目一、二期工程和大沈天然气管线建成的契机,加快我市高压管网及城市管网建设。

电力:在保证我市电力供应的基础上,稳步调整电源结构,继续推进核电、海上风电和清洁高效热电联产等电源项目建设。

2.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优质能源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多元发展,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获取能源资源,建立起优质、高效、清洁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主要措施包括:

积极调整电源结构。不再规划建设纯凝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控制大型燃煤热电联产电站建设,积极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有序推进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工程,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替代改造任务。按照燃煤火电机组排放标准和国家燃煤电站建设有关政策要求,完成既有燃煤机组改造工作。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坚持增加供应与提高能效相结合,加强供气设施建设,推广城镇居民使用天然气。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液化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结合热负荷需求适度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燃气电站。

重点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储能项目及相关产业。“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实现投产。切实做好庄河南尖核电厂址保护,稳步推进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庄河海域150万千瓦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化学储能电站。

3.发展热电联产和分布式热电冷联产,建立节能、环保、高效的城市供热、供冷体系。利用国家城市热电联产新政策,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我市热电联产项目布局,重点解决旅顺、长兴岛、瓦房店、庄河等区域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问题。同时,调整发展策略,在市中心区不再布局建设新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利用我市引入天然气的有利时机,创造条件建设燃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热电冷联供能源站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节能、环保、高效的城市供热、供冷体系。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和能源管理制度建设。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发展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实施老旧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确保达到排放标准,对于改造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予以关停。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依据市场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引导终端能源需求结构优化,培育一批具备系统节能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综合服务能力的节能服务公司,重点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支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用能系统优化工程、节能生产工艺设计、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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