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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拟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 焚烧处理能力将达1.38万吨/日

2019-02-11 08:2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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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点项目

1、已建成运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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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于小涧西综合垃圾处理园区内,该园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西村以北、桃源河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700 亩,一期焚烧厂建成运营于2012 年,投资6.5 亿元,焚烧发电厂(一期设计规模为1500t/d12,接受包括市内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西海岸新区的生活垃圾,年处理生活垃圾55 万吨。一期还规划建设了300t/d 垃圾堆肥厂、2500t/d 的填埋场,目前一期填埋场已经封场,二期配套填埋场已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3500t/d。

(2)即墨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即墨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即墨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内,蓝鳌路与青威路交汇处北侧,即墨区西部垃圾场原有规划用地范围内,即墨西部垃圾填满场库容已饱和,已于2015 年封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86 亩,总投资4.3 亿元,焚烧发电设计处理能力9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32.85 万吨。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厂房、灰渣利用车间、渗滤液处理站、综合楼、办公楼、冷却水塔等。

(3)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平度市光大路9号平度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内,占地面积约100 亩。焚烧处理能力9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600t/d,已于2017年1 月投入运营,一期投资3.6 亿元,工艺流程包括垃圾接收、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等系统。

2、2020年前开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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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

青岛市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为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总投资12.9亿元,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污泥500吨,位于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园区规划用地的东北侧,厂区西侧为二期填埋场预留地。项目目前处于建设中,预计2019年6月投产运营。

(2)西海岸新区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

西海岸新区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西海岸新区金猪坑村东、胜利村北区域,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二期合计占地734 亩,一期投资16.7 亿元,设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250 吨,计划于2018 年底进入调试期,2019年中旬投入运营。

(3)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位于一期项目现状厂区内,二期配套建设一条300t/d 垃圾焚烧线和一套6MW汽轮发电机组即可运营投产,预计2019 年7 月开工建设,2020 年8 月投产运营。

(4)莱西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莱西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姜山镇苏家泽口村北侧,原莱西市绿野生态园生活垃圾填埋场三期预留地内,占地面积500 余亩,预计总投资4.6 亿元。项目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900t/d,日处理餐厨垃圾30 吨,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预计2019 年中旬投产运营。项目配套建设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3、2030年前开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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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海岸新区静脉产业园项目(二期)

西海岸新区静脉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西海岸新区金猪坑村东、胜利村北区域,建设规模1500t/d。

(2)胶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期)

胶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毛家村村委会南侧、桃源河北侧,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1200t/d,二期建设规模800t/d。

(3)即墨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即墨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即墨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周边(或即墨区东部位置),建设规模600t/d。

(4)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

平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平度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周边,建设规模600t/d。

六、重点任务

(一) 深入推进规划对接

坚持多规合一、协调推进,加强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镇化等其他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处理规模、用地规模、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等应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并纳入青岛市环卫专项规划和相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力输出变电设施、管线设施等应纳入青岛市电力专项规划和相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规划的动态管理与滚动调校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与反馈,建立效果评价制度,适时修编规划,确保规划对项目建设的正确引导。

(二) 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建设现代化国家大都市的要求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借鉴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注重坚持绿色、生态、循环规划建设理念,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营造优雅的景观环境,将垃圾处理设施打造成与周边环境相融合、文化品位高的环境友好型公益性设施。执行最严格烟气净化、臭气控制和渗滤液处理标准,烟气排放争取优于国家现行标准,降低垃圾焚烧导致的二次污染和邻避效应,树立标杆工程,尽力降低“邻避效应”。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垃圾运输通道管理,防止异味扰民。集约用地布局建设焚烧厂,依据场址地形地势和可利用范围,尽量挖掘空间潜力,节省土地资源。

(三) 加快技术设备研发

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纳入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关键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强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分类处理、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安全处置等关键性技术和标准的研究,支持关键设备的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引进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

(四) 完善鼓励补偿政策

研究制定垃圾处理环境补偿长效机制,对处理设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进行适量补偿。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居民分类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落实对垃圾处理相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积极探索计量化、差别化收费方式,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焚烧发电企业尝试探索热电联产。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焚烧发电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管理机构职能和职责。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统筹协调各片区之间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基本实现供需平衡。

(二) 扩大正面宣传

围绕群众关注的信息和问题,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大型户外广告、网络、手机app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全面客观报道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争取群众对项目的信任和理解,形成有利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 健全项目监管

强化设施运行监管,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考核评价工作。搭建全市统筹管理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在厂界内设置无死角监测和监控站点,实时采集各项工况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进一步实施社会监管模式,组建由政府部门、居民代表、专家、环保公益组织等多方参加的联合共建小组,对设施建设与运营实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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