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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的小水电可适当调增上网电价!《丰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2019-03-18 14:05来源:丰城市政府关键词:小水电水电站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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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步骤

结合我市水电的特点和实际,清理整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核查评估、整改方案制定、集中清理整改、验收复核总结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25日- 2019年3月10日)。组织学习《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核查评估阶段(2019年3月11日- 2019年7月31日)。在前期开展小水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逐站提出综合评估意见,由市政府批准。综合评估意见于2019年7月底前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最后上报省政府同意,建立台账。

(三)整改方案制定阶段(2019年8月1日- 2019年9月30日)。根据小水电综合评估意见,坚持科学合理、“一站一策”原则,结合我市小水电站实际,逐站制定整改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整改方案于2019年9月底前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备案。

(四)集中清理整改阶段(2019年10月1日-2020年8月31日)。在符合整改条件水电站已先期进行清理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对小水电集中清理整改工作的指导力度,集中精力、扎实攻坚。严格按照水电站整改方案(含生态修复方案),逐站开展集中清理整改工作。建立清理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座,销号一座。清理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将清理整改情况及销号台帐上报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

(五)验收复核总结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11月30日)。集中清理整改结束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依据综合评估意见以及整改方案,组织对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形成清理整改工作验收报告,验收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于2020年12月底前上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筑牢生态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推进我市小水电问题清理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小水电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完善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要以此次清理整改为契机,制定小水电相关监督管理政策,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测监督体系。

附件:丰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丰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余华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鄢慧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陈蔚波市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

周水华市水利局局长

黄文平市发改委主任

余满堂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丁火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晓红市财政局局长

刘志清市林业局局长

金晖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徐志美市供电公司经理

丁建华秀市镇党委书记

龚雯荷湖乡党委书记

傅钟俊石江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利局,周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开展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最小生态流量设置监督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规划选址审查并出具意见;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手续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资金筹措;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用地手续及相关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办理林地使用相关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小水电环评审批手续,并协助市水利局开展最小生态流量设置监督;

市供电公司:负责并网手续审查及相关工作;

荷湖乡、石江乡、秀市镇:分别督促本辖区范围内小水电手续完善并负责好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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