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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受理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019-04-09 14:1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电力项目环评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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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受理了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情如下:

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联 系 人:王持平 联系电话:0431-89963091(国际合作处)传 真:8996309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化市二道江区二道乡二道江村

建设单位: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机构: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本项目采用2台焚烧量 4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量为 800t)、2 台 34.3t/h 中温中压蒸汽锅炉,1 台12MW 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1 台 15MW 发电机、80m 高烟囱以及配套工程和环保工程,可实现日处理垃圾总量为 800t;发电量除供本项目自用电外,富余电量送外网售电,年发电量约 8193 万 kWh。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 73 人,其中生产工人 61人,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 12 人。年生产 333 天,共 8000 小时,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 8 小时工作制。

投资概况:工程总投资 42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775 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结论:

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要求,符合国务院国发[1996]36 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规定及规范。符合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卫规划,符合《通化地区生活垃圾处 理“十二五”规划》;选址位于通化市的侧下风向,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 号 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9)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焚烧废气经半干法中和+活性炭喷 射+袋式除尘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系统的烟气净化工艺,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收集 后焚烧,可使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采取相应的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 3 类标准;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后不会带来二次污染,垃圾和炉渣运输经采取相 应措施后影响较小。本项目公众参与认同性较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符合 总量控制的要求,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综上所述,通化国电龙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和施 工,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从环保角度上分析, 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有条件可行,可行的前提条件是: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须将厂区红线周围 300m 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均予以拆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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