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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05-14 14:11来源:浙江省水利厅关键词:小水电水电站浙江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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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次小水电清理整改范围为 5 万千瓦以下小型水电站。全省已列入水利部《2018 年度农村水电统计年报》的水电站,全部纳入本次清理整改范围。未列入 2018 年度年报但并网运行,或已报废但工程措施处理未彻底的小水电要一并登记上报并纳入本次清理整改。详情如下:

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指导各地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工作,省水利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5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

联系人:伍彦熹,陈小红

联系电话:0571-87828575,0571-87826531

传真:0571-87808035

电子邮箱:wuyanxi@zjwater.gov.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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