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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着手进行改革 中央企业将不再自定薪酬

2004-04-26 00:00关键词:国资委中央企业薪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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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报道“国资委将制定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着手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起步工作。”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在4月24日举行的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论坛上透露,国资委将改变目前中央企业自定薪酬的状况,规范薪酬制度,加强业绩考核,初步建立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据李毅中介绍,薪酬制度起步阶段的年薪结构由“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般比例为4:6,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后,当期兑现60%,其余40%在一个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与任期审计的情况延期兑现。此外,国资委将会同国家科技部率先选择部分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股权激励、补充保险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国资委考虑还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者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特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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