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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调政策清晰可见 原材料价格上涨成主因

2004-05-26 00:00关键词:材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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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的政府主导的价格调整,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厂网分开后电力行业面临的问题?  

  2003年中国很多地方出现的“电荒”,到了2004年仍未好转。电煤价格依旧保持着上涨势头;各地蜂拥而上的钢铁、水泥甚至是铁合金、硅铁等项目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市场电力需求亦处在上升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传出了电价上调的消息。这一消息目前虽未得到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确认,但与电力行业有关联的人们却相信消息的真实性。  

  电价调整欲言还休  

  有关电价上调的消息,最早出自电力行业的专业媒体《中国电力报》。这则发表于4月29日的消息,明确表示国家发改委对销售电价进行上调,“调整幅度按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4分人民币,并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  

  可是,5月12日,《财经》致电国家发改委新闻处,该部门官员称:他们从来没有对外发布过这一消息。但该官员对电价到底会不会上调不肯给出明确回答。  

  随后,《财经》向一些省电力部门了解情况,得到的回答是,确实接到过上级部门上调电价的说法,但并未正式下文。  

  而与发改委能源局关系密切的一位电力专家告诉《财经》,电价将要上调的说法是可靠的,《中国电力报》登出的正是调价的大方案,不过,具体实施办法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电价如何调整,仍在制定之中。在方案制定完毕后,还需向国务院报批通过,电价上调才能最终实施。  

  在这个已被人们提前获知的销售电价上调方案中,有关涨价原因的表述为:“为了重点解决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同时适当解决煤炭价格上涨、部分发电企业执行政府定价电量不到位、部分地区新投产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等问题。”  

  深谙中国电力行业目前困境的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表示,这些确实是电力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这样的方案表述下,电价上调的政策变化已清晰可见,最终的确定实施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更多问题有待解决  

  原材料价格上涨,从而引发电价上涨,是所能看到的电价上调的最直接原因。  

  从2002年开始,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企业就已经与煤炭企业吵得不可开交。今年一季度,煤炭价格上升的势头不减,每吨平均涨幅在20元左右。 为了解决煤炭涨价对发电企业的影响,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国省级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每千瓦时0.7分;同时相应调整电网销售电价。  

  原材料成本加大,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是太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然而在中国现阶段,电价的调整远非这样简单。 

  此次调价上涨的消息仅涉及销售电价,与1月份上调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有所不同。销售电价是电网公司销售给最终用户的价格,而上网电价则是电厂卖给电网公司的价格。如果说涨价是为了解决电煤价格高的问题,那么上涨的部分应该是上网电价;但如果上网电价不变,销售电价改变,从中获得好处的就只有电网公司。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此次销售电价的上调,更多的政策出发点应集中在电网公司,也就是电力的输配电环节上。位于上游的电力生产企业只有在销售电价上涨后的空间里,再与电网公司进行博弈,才有可能从中分得些许好处。  

  政策的出发点为何偏向电网公司?能源投融资及技术咨询公司群鹰公司高级顾问甘士宣曾供职于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深知电力改革内情,他告诉《财经》,电力改革使得发电企业与输配电公司彻底分离,两者之间不再有资产上的关系,成为独立核算的上下游企业,但相应的竞价上网的改革却迟迟未能全面展开。在这种情况下,电价管理依旧沿用原有的方式,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都由政府监管部门来掌控,专司输配电的电网公司的利益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另一方面,全国很多地方缺电局面的出现,与输配电环节的历史欠债有很大关系。张昕竹指出,近年来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比方说城乡电网改造,推行城乡同网同价等。这部分支出,最终一定需要有人付出成本,最简单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涨价的方式,将成本转移到终端用户身上。  

  从现阶段来看,上调销售价格,似乎可以解决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公司的一些问题。但按电力改革的未来方向,竞价上网会使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共同构成市场行为主体,并分别追求企业盈利最大化。到那时政府监管部门调价行为将难以发挥作用。  

  此外,张昕竹还认为,即使完全实现竞价上网,上下游由一个企业变成两个企业后,会造成双重加价的问题。因为厂网一家时,它只需考虑整体利润情况;而厂网分开,生产企业和输配电企业都必然要分别考虑各自的利润,进而必然会导致各自环节上的加价。双重加价的最终结果是整个行业利润的下降。“解决双重加价问题,是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张昕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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