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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总公司项目揽违法名单前三甲

2005-01-20 00:00关键词:三峡三峡总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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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上午9时30分,国家环保总局1401房间内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或将掀起一场震动全国的环保风暴。当天,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50多家媒体通报了全国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名单,并责令立即停建。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当地政府,清查违法电站项目;并要求各省份清查工作结果于1月31日前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环保总局“三板斧”首指电站项目

    “这显示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坚定决心,如果说三板斧,那么第一板斧就直指蜂拥上马的电站项目。”

    潘岳说:“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极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业无序发展的恶性循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当天的发布会还披露,从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59万千瓦。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潘岳指出,第二板斧是“砍掉不合格环评单位”——去年年底,环保总局已对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进行了严厉处理。而这第三板斧,就是严厉查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违法必究,环境影响评价绝不是橡皮图章。”潘岳强调。

    而18日公布的这份“黑名单”充分显示了环保总局“不做橡皮图章”的决心——五大电力公司中,国电、华电、大唐三家“入围”;由与环保总局同属部级单位的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投建的三个项目更是包揽了违法名单的“前三甲”——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名列榜首,排在第二、第三位的,分别为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其中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最为引人关注。据悉,它是国内仅次于三峡工程的超大型电站。静态总投资达446亿元之巨。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个项目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其中,三峡地下电站项目于2004年11月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003年9月同意建设;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2002年9月国务院批准立项。

    “但是,这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都还没有经过环保部门批准。”潘岳说。

    三峡的“回应”

    三个重要项目被突然叫停,对三峡总公司意味着什么?

    正在施工的电源电站,是三峡枢纽的保安电源。三峡总公司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三峡枢纽的用电量很大,汛期高达5万千瓦时,此前一直接宜昌市坛子岭变电站电源。为保证三峡枢纽的电力运行安全,特意安装两个5万千瓦机组,一个正常发电,另一个备用。

    三峡总公司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每年汛期前,必须将175米高的库内蓄水一气弃至防汛限制水位145米,浪费惊人。“地下电站的兴建,将会变弃水为捡回的亿万电能。”地下电站给三峡电站再增的发电机容量,相当于再建1.5个葛洲坝水电厂。

    而金沙江溪洛渡更是支撑三峡总公司未来的重心。2002年,国务院把此前一直由国家电力公司勘测、规划的金沙江四级梯级电站的开发权给了三峡总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规划,金沙江上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四个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总年发电量为1744亿千瓦时,装机容量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而溪洛渡水电站正是三峡总公司拟在金沙江上兴建的第一座水电站。

    14日下午,记者来到宜昌市三峡总公司办公大楼,公司方面婉拒了采访要求,但一些迹象显示出该公司对环保总局叫停令的迅速反应。

    14日,记者在电源电站施工现场看到,只有几名工人在忙碌,显得冷冷清清。此前这里曾是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

    而对引人关注的溪洛渡工程,14日出版的《中国三峡工程报》在三版刊登了《建设一个环境优美的溪洛渡工区》一文,着重介绍了该电站践行环保承诺的内容。三峡总公司一位知情人士直言,此文就是对环保总局叫停令的一个“回应”。

    记者手头的三峡总公司领导日程安排表显示,其总经理李永安率公司高层于13日飞抵昆明,就金沙江开发一事,在当日下午与云南省政府高层进行了沟通,17日还曾到溪洛渡工程现场考察。李永安此行与环保总局即将发出的通报时间非常巧合,是否与此事有关,三峡方面不置可否。

    电力行权主体缺位

    由于2004年电荒的深刻记忆,不少人对环保总局此次的动作感到“不理解”。而此前,国家发改委以审批为由对高达6000亿电力投资的电力投资项目紧急叫停,也曾引起轩然大波。

    其实,几次“争议”的背后,本质上是电力行权关系的不顺畅,尤其是准入监管关系矛盾重重———发改委、电监会、环保总局、地方政府,究竟谁有准入的决定权?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这一轮的电荒,应该深刻反省体制原因,尤其是准入监管上。无论从行政审批和市场化的大目标来说,都要减少一窝蜂的上马或下马。对于环保总局的叫停,他认为,如果从环保的角度叫停是应该的,但他担心叫停是在强化行政审批目的,甚至是“李代桃僵”。他质问,为什么环保总局不在早期就介入,现在介入必然陷入两难境地,“不是对环境破坏就是对投资造成巨大损失。”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指出,按电力改革的终极目标而言,经济监管应该让位于社会监管(利益协调、环境保护),环保部门介入电力准入监管是应该的———“但以什么方式介入,在什么时候介入,批判标准如何,如何防止环境对电力准入监管变为权力寻租?”专家说:“这些问题似乎没有被注意。”

    值得关注的还有地方政府的声音。云南电网公司一位长期负责电力规划的主任对记者说,由于我国资源所有权定位不清,致使地方在是否开发问题上缺少足够的发言权,而地方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或受害者。但长期以来,我国电站开发并未包含环境价值,导致资源投资过低。该主任认为,要么资源省份取得资源的拍卖权,要么中央动用财政进行大量转移支付,“否则,只能导致西部资源省份在开发—富裕—枯竭—贫困的模式中轮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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